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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减持影响不良有必要严肃按规处罚

(2019-05-22 07:02:24)

违规减持影响不良有必要严肃按规处罚

杜坤维 杜坤维财经 今天

    


我国产业资本包括上市公司高管减持较为普遍,由于各种原因,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违规减持,引发市场较多的争议。

    涪陵榨菜5月19日晚间公告,公司副总经理贺云川因配偶误操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并因此发布致歉声明。根据公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贺云川于2019年5月15日~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30.315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84%,成交均价为29.43元/股,成交金额为892万元。今年4月2日的减持计划公告,贺云川原本计划减持公司股份30万股。也就说,本次减持超出减持计划数量上限3153股,构成违规减持。

   造成违规减持是因为贺云川本人工作繁忙,证券账户由其配偶代为管理,因其配偶对高管减持的要求认识不足,操作失误,在贺云川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了减持股票交易操作。

  从减持绝对金额和减持比例来说,涪陵榨菜高管并不多,并不会引发股价的异动,违规行为也就没有产生太多的不良后果,理论上存在从轻处罚的因素。但是股价没有异动并不代表减持行为就不违规,就可以完全的免责。

  根据每经新闻统计,今年以来,已经有超过20家公司出现类似的违规减持情况。除了超出减持计划数量上限,上市公司违规减持行为还包括未提前预先披露相关减持计划公告、低于此前约定减持价格减持等。

  上市公司大股东和高管的减持行为对市场投资者信心是存在一定关联度的,尤其是大比例和大规模减持的话,往往就会严重冲击股价,某些人就会心存侥幸,在没有公告减持下,就会先下手为强,减持以后再公告,或者是深怕减持太多影响股价,就会公告减持减少股份,接着就是大比例减持,然后罗列一个是似而非的理由为自己违规超比例减持辩护,妄图逃避责任。

  之所以某些人无视法律规定,肆无忌惮的违规减持,就在于衡量了潜在违规付出与违规所得以后,心存侥幸,因此为了杜绝违规减持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还是要对某些严重违规减持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毕竟可能触犯了有关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股东高管减持行为,证监会出台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其中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如果大股东、高管没有按照规定减持,可以参照《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进行处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未按照本规定和证券交易所规则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没有公告就减持、超出公告数量超比例减持、公告减持数量没有达标都可能涉嫌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可以按照证券法规定处罚。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详细规定了处罚 的金额。 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不管是超范围减持还是没有达到约定减持数目,没有公告就减持,都可以按照证券法的规定予以处罚,但问题在于即使按照证券法上限处罚,最高也就是只能给与60万元的罚款,而减持金额很多都是以百万元、千万元、甚至亿元计算,小小的处罚相对于减持所得简直就是九牛一毛,很多减持者根本就是不在乎,何况可能就发一个监管函就了结完事了,这种轻打轻罚造就很多人不会有敬畏市场的心,导致违规减持层出不穷。

 对于违规减持,一方面是出现违规减持就严格按照证券法处罚,另一方面可以参照信披违规虚假陈述,进行市场禁入,在一定时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高管,从而加大威慑的力度,三是需要再度修改减持规定,加大对违规减持的经济处罚力度,可以考虑对违规减持处以没一罚一的处罚。

 减持泛滥已经成为A股市场 一道不太和谐的风景,加强监管是应有之义,上市公司大股东和高管要与公司的发展绑在一起,而不是通过减持锁定利益,即使减持也要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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