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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5年5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证券”)与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金杜律师事务所(简称“金杜”)专业团队的协助下,成功设立了海通恒信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本项目中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为人民币13.62亿元,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为人民币13.48亿元。项目发行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A档和优先B档,并分别获得AAA和AA 的评级。该项目是目前为止国内发行规模最大、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的以融资租赁应收款作为基础资产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也是我国首单在结构中采用维好承诺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金杜团队在本项目中担任计划管理人的中国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了该项目。项目负责合伙人为周昕律师,律师团队包括费达律师、安若曦律师。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成立最早、综合实力最强的证券公司之一。上海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首批获准成立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