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选举须知
一: 小区业主本人投票需要出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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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委托人前来投票需要携带资料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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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委托函
3.房本复印件(电子版也可),(显示面积
4.租住户也可携带业主证明,业主委托书投票票
以上资料能证明投票者或委托投票者为本小区真实有效拥有房产业主即可。
三:投票时间
9月18日上午九点开幕,至9月27日下午19:00止。(十天)
除9月18日上午九点开幕之后,其余集中投票时间为每天的上午9点---11点;下午16:00—19:00
四:投票地点:
1.9月18日在西区广场可以随时投票
2.另外时间段:东区综合楼前,西区广场。
3.也可将以上证明材料打印好和选票装订在一起,交给本楼楼长也可视为投票完毕。
五:解读为何需要携带身份证及房本
1.身份证是对投票者一个真实身份的验证,
2.房本:可以证明所来投票的业主持有本小区房产,房本上的面积尤为重要,前来投票的业主,每一户房本的建筑面积累计叠加在一起的总和,如果超过铁路小区东西区所有面积总和,(除了学校,医院,社区等公共建筑面积),即业主房本面积总和大于小区总面积的2分之1才是有效选举。
3.全小区5387户,前来投票的住户超过2分之1才是有效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