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杂谈 |
昨日,国家版权局官网发布《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 (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以下简称《办法》),面向全社会征集稿酬修改建议和意见。与目前通行的稿酬规定相比,此次稿酬支付办法有了不少新的变动,如原创作品每千字稿酬由目前的30元至100元提高到100元至500元等。(9月24日 新华网)
表面上看,提高稿费属于众望所归。但也必须警惕其中出现的“挤出效应”,即在稿费提高的前提下出现报纸和杂志减少版面甚至撤掉版面,编辑之间互发关系稿件,或者使用多个笔名轮换发稿的情况。更为重要的是,如果没有必要的惩罚措施和举报渠道,在提高稿费的情况下,拖欠甚至不给稿费的情况仍旧不会得到根治。这些都属于提高稿费带来的负效应,需要在征集意见的过程中慎重行事。
在目前低稿费的制度之下,报纸和杂志的生存仍旧比较困难,仅仅依靠发行量来换取市场盈利变得举步维艰,多数的报纸和杂志的生存之道就是大肆登载广告版面。如果稿费提高的话,一方面面临着经营状况的压力,一方面又必须支付更多的稿费。那些经营不善的报纸必然会想出另外的应对之策。比如将读者可以参与的版面减少甚至消失,这样就直接可以不支付稿费而高枕无忧,而成为一个纯粹的广告版的报纸。因为从目前的情况看,报纸和杂志中可以互动的栏目已经越来越少,无论是副刊还是评论都变得少之又少。提高稿费无疑将对此是一个雪上加霜的过程。
另外,随着提高稿费的进程到来,对于那些拖欠稿费和不给稿费的媒体将是一个打击。如何让他们付稿费不仅需要作者的维权,更需要规定的落实和执行力度。媒体采用稿件不给稿费的情况很多,遗漏是常有的事情,但直接不给稿费也属于躲避稿费的一种形式。而在这个过程中,作者的维权成本太高,通过电话或者网络渠道维权收效甚微。所以,提高稿费还必须加强对这些情况的防治力度,如何设计一个让媒体采用稿件而不敢拖欠稿费的制度是一个最佳选择,而这样的制度却远远不是提高稿费就可以解决的,还需要从长计议。
其实在标准制定之后,政府“看得见的手”就可以退出,将剩余的事情交给市场。比如稿费有一个基本的标准起步价即可,到底高多少由市场决定,由报纸或者杂志与作者商定。这样不仅可以给媒体充分的自由权利,更是可以让作者提高文字水平也有充足的动力,提高文字的质量,繁荣整个创作市场,杜绝“挤出效应”的出现。(文/王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