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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没收的东西去哪儿了?

(2017-04-13 13:22:21)
标签:

育儿

阿拉伯

物品没收

分类: 实事观点
       老师没收的东西去哪儿了?



       被老师没收东西?这件事情,上过学的人都应该遇到过吧。算起来在学校里我一向是比较中规中拒的宝宝,其实是特别听老师话的孩子,但就连我这样的,都有被老师没收过东西,何况那些调皮的呢。
       我被老师收掉过两样东西:武打书和一张幼儿园照片。
      书是我哥的,我朋友问我借,我带去借给他,因为有上中下三部,几个同学都想看,在课间讨论谁先拿上,被班主任看到,三本都收掉了。后来学期未的时候老师有来问过我们《***》书是谁的,我当时真忘记这事儿了,没有去拿,过了几年想起才觉得当时老师问的应该是我的书。
       照片是我幼儿园的,因为我们当时都是学区房,上幼儿园、小学、初中都在同一片的,所以幼儿园照片里往往会有几个初中同学,可能是同班也可能是边上班级的。我妈整理东西找出来这张照片,我觉得有意思第二天就带去给同学们看,大家当然都好奇,一群人围在一起讨论时,班主任又来了收掉了照片。
       这两次都是发生在中午休息的时间,我们当时从十一点到一点中午休息都是在学校里呆着的,同学之间自然有很多互动。当时我胆子很小,不敢去向老师要回来,本来拿武打书上集的那个男生去要,老师也没有立刻还。所以这些事情就都不了了之了和最后被遗忘了。

       今天在阿拉伯学校和四年级的教务主任聊天,她说起自己每年会没收很多东西的时候勾起了我儿时的回忆。老师说按流行趋势吧,这几天市面上在玩什么玩具,她就能收一箱,从来没有要家长会来要回过(试问有几个家长会为了一支笔、一个小汽车跑到学校去向老师认错的),她没收的时候小孩子也一般不说什么直接就给她了。然后她随便打开了一个柜子,里面就各种各样她收到的东西,长得比较可爱的笔、文具盒、小汽车、卡片、乐高玩具、计算器、手表……我问她这些东西一般怎么处理呢?她说学期未孩子来要就还呀。(我的天,文具长得好看点也是不安全的,家长买的时候还是要注意。)
        “哦,这么多,你怎么知道哪个是谁的?”
       “没事儿,他们自己知道,他们自己拿回自己的。”
         那么问题来了,大多数的孩子应该和我小时候一样,东西被老师收掉就不敢去要回来;不排除小孩子被收掉东西后不再乎的;当然到了年底自己都忘记被收掉的东西长什么样的(像我这种)。也就是说如果这个孩子到了学期最后一天还能想起来自己有东西在这一年被老师没收过,然后又敢于顶着再被骂一次的考验去问老师要,并且可以在一堆同类物品里找到这个东西的话,那么不出意外(比如说丢了,忘记收哪里了,忘记最后给了哪个老师保管了……)老师还是会还给你的。
        那么,其它的呢?老师笑着说:“我可以摆个地摊做生意去了。”当然我相信她这一定是开玩笑的,但随便算一下,这里真的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就乐高玩具来说,一个乐高小汽车,怎么都是上百DHS的,一个看着就几块的乐高小人其实也要20DHS左右。而老师拿出来的是整整一大箱!
         以前我家孩子被没收过东西,孩子会闹着要回来,我们当家长的就会被“请”到学校帮着老师一起把自己的孩子骂一顿,因为孩子闹的利害,影响到上学了。然后引起整个事件的那件东西其实还是没有还。
       于是我真的很想知道学校收到这些东西到底会怎么处理?扔掉?捐掉?还是几个老师随便自己拿回去玩算了?

        孩子们带一些自己喜欢的东西到学校和朋友们分享就真的罪大恶极了吗?老师当然有权收掉孩子们的东西,但是不是在当天的学校结束后就及时还给这个孩子呢?如果严重点的可以叫学生家长来拿回去呀。
      八年级的老大上次带了几本小说,他的教务主任就是叫我去拿回来的,一来反应了孩子的情况;二来告知了家长孩子带课外读物的规定,方便我们将来配合学校工作;三来也警告到了孩子。我还是比较欣赏这样的处理方式的。及时在学校里纠正了孩子的错误,同时让家长有机会配合教育中去,在短时间内把事情都处理完毕,书孩子还是可以在他感兴趣的时候继续回家看完。这种处理方式从时效和事效上来讲都是事到功倍的。
      但如果老师收了孩子的东西,孩子都找了家长来说情了,学校还是执意不还的话,是不是有点说不过去了呢?东西是小,但这还是个人财产呀。有一次小三带了本游戏攻略,在放学后等我去接的时候和他的朋友在看,几个别的小孩子就抢起来,后来被老师收掉了,我当时就去问老师要,她们就不肯还给我。收的老师说已经给教务主任了,教务主任说已经给校长了,校长不在然后她说学校有规定,非课外书学校有权没收…… 

(下段来自网络)
老师是学生在校时的监护人,老师暂时没收学生物品是正常的监护行为,不侵犯所有权。在批评教育后,老师应尽早将物品归还本人或者是学生的监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没收财物是执法行为的一种,而执法权只有执法机构可以执行,有权执法的机构包括公安局、工商局等行政机关。老师没有执法权。所以,如果老师没收学生的物品不归还,就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学生可以基于所有权的绝对性,要求老师对该物品排除妨害、恢复原状,也就是把东西还给学生。若学生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老师是出于非法占有为目地而没收物品,公安机关可以立案。
(结束)

        我想老师没收东西这件事情在哪个国家都是很普遍的现象,每个老师也都有自己不一样的处理方法,但学校一定要以教育为主,管理手段严格中讲究方法。我记得以前有一个新闻说老师没收了孩子的手机,孩子后来怎么怎么了的。在学校里,老师明显是处于一个优势和高高在上的地位的,孩子们很少会去争取什么,大多数选择闭嘴。也许在你的眼晴里一本小说、一张照片都是可以随手扔到垃圾桶里的东西,但对孩子来说,有些东西可以是无价的。请记住,孩子们带自己喜欢的东西来学校,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他想把自己喜欢的东西和朋友们分享,这个出发点并没有错呀,特别他的这种行为并没有发生在课堂上,并不能算是影响了课堂纪律呀。
       我问教导主任:“孩子们喜欢分享,为什么我们不搞一个公开课,大家带自己平时喜欢的东西来,在一起互动一下呢?届时老师和家长也可以看到孩子们各自的兴趣爱好在哪里,从而有的放矢。”
       教导主任说:“当然不行,这样会带来更多的麻烦,孩子们会互相攀比,会眼红别人的东西,甚至有的人会去偷东西……这样我们更难管理了。”
      唉,好像有道理,互动课的难度可想而知。会攀比、会眼红都是人类常有的正常心理,我们大人都很难控制的情绪要孩子们严格把控是不容易的,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应该在他们小的时候给予正确的人生观和处事观,教育本就是世界上最难的课题,但它也是对整个人类和世界最大的贡献。
       其实各行各业都有这样的问题,医生难当吧,又有看不好的病,还有不好对付的病人;律师难当吧,很多事都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地方;数学家难当吧,这一个课题研究十年二十年都没有结果的都会有;微商难当吧,不好找的客户,不好卖的产品;老师难当吧,教育不容易,孩子不好管,还有我这样的家长指手划脚的;妻子难当吧,上有老、下有小,累得要死万一做的不足还万方指责;老公难当吧,要哄老婆孩子老妈、在外面还要哄老板、客户……幸好我们所有人,在各行各业里面对着各自的困难,知难而上才让这个社会有序的进步着。
   

PS:我没有挑衅老师的意思,我只是想说与其到了学期未把这么多东西扔掉,不如及时还给孩子们算了,毕竟努力工作挣钱买的东西就随便被别人给扔掉了,我也是很心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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