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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的语言模式:第二部分小结

(2011-07-15 19: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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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的探究

物理语言

心理语言

关系语言

对话

杂谈

分类: 《表达的探究》书摘

 

                   第二部分小结:表达的语言模式

       语言的逻辑是叙事的逻辑,不同的叙事角度就是不同的世界观,可大致分为四种模式:再现"他"的物理语言,是古典的客观表达法;表现"我"的心理语言,是现代的主观表达法;不同主体间"你"的互交对话,属于后现代的表达方式;关系语言力图排除叙事者的参与,是形式化的科学表达。

      语言的逻辑不同于推理的逻辑。推理的逻辑只要求保真性,在推理中信息没有增殖。但是表达的任务是给出信息,要求言之有物。所以,语言的逻辑从根本上说是显示的逻辑,原始信息的引入有两个途径:其一是词(概念)的本义引入信息,其二是连词成句的规则引入信息。物理语言的谓词概念是具有共同特征的个体集合。对于这个集合的表达,既可以枚举它其中的元素,也可以自下而上抽象概括出这些元素的属性和特征。心理语言的谓词概念具有先在性,它可以是先天的观念,也可以是直接得到的感觉要素。意谓语言的概念,是人在语言的陈述中界定的,它满足排中律,能对任一对象是否下属它给出明确的回答。尽管如此,这个概念的获得并不是由下属它的对象特征概括抽象而来,它本质上是由"操作"独立定义的概念,这一点要特别明确。关系语言的概念形成,是自上而下对概念进行隐定义。它通过对概念性质(而不是个体性质)的逻辑关系构造,反过来给出概念的形式刻画。这样既避开了个体的直观,也避开了共相的直观,实现了纯粹的形式化表达。在对话语言中形成的概念,是对原有概念的一种变异,这种变异是在特定语境条件下才能完成的。

    物理语言建立在对象存在的基础上,依赖于自在个体的直观断定。对象的有限性是取得客观性的关键,落实在空间上就是具体有形的对象。心理语言是意义在先的逻辑,共相的直观依赖于感觉和观念,"做什么"的客观性建立在人的自为基础上。由自为构造的自在,是关于"做成什么"的逻辑。这个"做成什么"与直观自在相比,具有间接断定的特点,因此也就能刻画更大范围的客观性。物理语言和心理语言都是通过对词的断定来引入信息,关系语言则是通过对句子的断定来引入信息,是不依赖任何直观因素的形式化表达。公理关系刻画了形式对象与形式谓词之间的整体关系,所以这里的客观性建立在关系不变量上。对话与前面的逻辑模式都不同,它不是靠单义断定来保证表达的可交流性,而是在对话交流的预设前提下,通过问答逐步达成语言新用法的共识,来形成主体间的客观性,信息也在这个由多义到单义的对话过程中得到显示和呈现。

    各种语言模式有着密切的联系:词与物的指称对应,埋下了意向性的种子。"点到为止"的策略,留下了对物进一步释义的余地。指称物的外延化空间化,其观测中已经渗入了对物的操作定义;而一个满足排中律的谓词,同时也就提供了意谓内涵(做什么)与外延对象(是什么)的转换方法。计算机状态变量是物理语言的一个模型,计算机程序语言是心理语言的一个模型,两者之间有类似硬件与软件、空间与时间的转换关系,"不动点"则是它们共同的逻辑。从表象的拼接到黑格尔对象化的表达,可以进一步发展出结构主义语言学。不同主体对语言新用法的一问一答,形成操作的对子,这是对话的释义学,也是用法即语义的典型案例。对话的语境与关系语言的结构之间,具有局域和全域、解构与结构的密切关系。如果说物理语言、心理语言和关系语言模式是对传统规则的执法,那么对话模式就是在研究如何进行语言新用法的立法。

   总而言之,再现与表现、自在与自为、直观与形式化、独白与对话、执法与立法等等,这些语言模式之间并非截然对立,而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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