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相关业务行为,提高承销和信用评级质量,加强企业债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国家发改委于2019年5月10日发文委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分别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工作。

2019年10月2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其官网上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对2018年度作为主承销商参与过企业债券承销或承销的企业债券仍在存续期内的85家承销机构和2018年度开展企业债券评级业务的6家信用评级机构进行了综合评价。
就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结果来看,本次受评的6家信用评级机构平均得分为81.75分。其中,得分在85分以上的2家,80-85分之间的1家,75-80分之间的2家,70-75分之间的1家。中诚信国际以91.32分的评分连续4年排名首位,也是唯一得分在90以上的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上海新世纪、东方金诚、中证鹏元、大公国际分列二至六位。与2017年相比,中诚信与大公国际排名与去年相同,分别是第一和第六;联合资信由第四名上升至第二名,上海新世纪由第二名下降至第三名,东方金诚由第五名上升至第四名,中证鹏元由第三名降至第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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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主承销商信用评价结果来看,在全面评价(满分100分)结果方面,对于2018年主承销1支及以上企业债券(不含仅参与联席主承销)的54家主承销商,平均得分为81.78分。其中,得分在85分以上的14家,80-85分之间的20家,75-80分之间的18家,70-75分之间的2家。国开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等3家机构连续4年排名前10位,天风证券、东方花旗证券、国信证券、广发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广州证券、平安证券、财富证券等8家机构连续4年排名前20位。
在重点评价(满分75分)结果方面。对于仅作为联席主承销商参与承销或仅从事企业债券存续期管理工作的31家承销商,平均得分为64.51分。其中,得分在65-70分之间的13家,得分在60-65分之间的18家。

在激励和惩戒措施方面,国家发改委表示:对连续4年评价结果排名前10位的国开证券等3家主承销商和连续4年评价结果排名前20位的天风证券等另外8家主承销商,以及连续4年评价结果排名首位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予以表扬。望上述机构再接再厉,在企业债券承销和信用评级工作中继续发挥示范作用。
鼓励和支持评价结果优良的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积极参与企业债券工作,国家发改委将在政策研究、品种创新、业务指导等方面提供更多机会和条件;鼓励债券发行人在遴选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的过程中,充分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发挥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作用。
对于存在不诚信、不专业行为的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将记入企业债券中介机构信用档案,并在分年度信用评价的相关指标评分中予以体现;对于连续两年在主承销商全面信用评价中排名后10位或未独立主承销企业债券的承销商,自评价结果公布之日起,限制其担任优质企业债券的主承销商,并要求其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履职能力;对于评价结果靠后的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配合国家发改委加强日常监管,对其承销、评级的项目加大监管力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具体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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