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福利的衡量指标
(2012-11-21 09:51:09)
标签:
经济学原理 |
分类: 经济原理 |
※《经济学原理》/{第03篇·市场和福利}
※{第03节·总剩余}/ 专题01
经济福利的衡量指标
消费者剩余,即买者愿意为一种物品或劳务支付的量减去其为此实际支付的量。
生产者剩余,即卖者销售一种物品或劳务得到的量减去其成本。
提出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概念的目的是对市场结果的合意性做出规范性判断。
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是福利经济学的基本工具。
消费者剩余衡量买者从参与市场中得到的利益——衡量买者的经济福利。
生产者剩余衡量卖者从参与市场中得到的利益——衡量卖者的经济福利。
经济学中通常假设,买者与卖者做出决策时是理性的,在机会成本既定的条件下,理性的人系统而有目的的尽最大努力去实现其目标;而且还假设,人们的偏好应该得到尊重。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和生产者是他们从自己购买和销售的物品或劳务中得到了多少利益的最佳裁判。
【另见】《原理三:理性人考虑边际量》
那么,如何衡量社会的经济福利呢?
一种可能的衡量指标就是总剩余,即消费者剩余与生产者剩余的总和——
消费者剩余=买者的评价-买者支付的量(注:买者的评价,即买者的支付意愿)
生产者剩余=卖者得到的量-卖者的成本(注:卖者的成本,即卖者的销售意愿)
二者之和(总剩余)=买者的评价-买者支付的量+卖者得到的量-卖者的成本
买者支付的量等于卖者得到的量,因此,两项相抵,从而得出——
总剩余=买者的评价-卖者的成本
市场的总剩余是用买者的支付意愿衡量的买者对物品或劳务的总评价减去卖者提供这些物品或劳务的总成本。
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