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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南海区公民王凤英、王祝流,去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经过天安门安检时,警察检查见挎包内有信访材料,盘问得知两人来京上访,于是将两人带回派出所训诫一番,然后送久敬庄,由驻京办遣返当地。
南海区公安分局知道后,竟然将两人行政拘留五天(两人去北京上访多次),理由是:“王祝流又伙同王凤英携带资料到北京市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民警检查发现查获,其行为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南海区公安分局的答辩状)。而公安分局给两人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连履行方式、申请复议和诉讼的部门都没有告知。
今天,我和广州律师黄宇出庭代理王祝流、王凤英(6月5日已开庭)诉被告南海区公安分局行政处罚一案,分局两个警察出庭应诉。在辩论中,我和黄律师怒斥两个警察:“公民带几张纸经过天安门广场都犯法?携带信访资料就构成扰乱公共秩序?”两个警察连头都不敢抬,一句话都不敢回应。
岂有此理,带几张纸在身上都会被拘留,这是谁家的王法?简直是无法无天了。在庭审中我向法庭声明:如果这两个案不给个公正的说法,我们就把案件打到最高法院。
愚言(2012年6月12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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