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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加拿大一警察说:“女人应避免衣着如荡妇。”结果引发世界各国妇女游行抗议。衣着性感穿迷你裙等于引诱犯罪?美国、加拿大、欧洲、澳洲、韩国等多个大城市的许多女性怒不可遏,纷纷穿上性感服装加入“荡妇”行列上街游行。民主国家的女权运动真是令人刮目相看。
无独有偶,前段时间贵州省一派出所警察一句:“带套不算强奸”也令全国哗然,派出所竟然想不立案,劝私了。在众多网民口诛笔伐下,强奸者已被逮捕。现发明“带套不算强奸”的警察也被调查,但愿有关部门能清理门户,保护犯罪人还能当警察?
其他国家的妇女在权益被侵犯的时候(也就是穿衣服的自由而已),纷纷抗议表达自己的诉求,而我们的妇女呢?当“带套不算强奸”的谬论震惊全国时,有多少妇女用行动表示抗议?“带套不算强奸”是明显的侮辱妇女,我们的妇联在哪里?竟然没一个表态,保护妇女权益是你的职责啊!
愚言( 2011年7月18日星期一);QQ:5837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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