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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显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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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2011-01-06 13:35:13)

声 明 书

 

针对网络上盛传的关于乐清市寨桥村被北京律师“骗钱”一事,为了不被不实的舆论“碾死”,当事律师朱显理特作出如下回应,以正视听!

首先,对于乐清市寨桥村老村长钱云会的非正常死亡,我与我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对此表示沉痛的哀悼!

其次,本律师郑重声明,我所已于2008年底与乐清市寨桥村解除委托关系;并退回了相应的律师代理费。

第三,关于接手寨桥村案件的来龙去脉,本律师简单说明如下:

认识寨桥村及其村干部,是通过他人的介绍。那是在2007年,那个村里的几个干部因到北京上访被相关部门截访,于是有人向我求助希望通过法律的途径给他们提供帮助,于是我就依法协调相关部门,使他们得以释放。事后了解到他们因为村里的土地拆迁问题而进京上访,于是他们提出让我通过法律途径帮助他们解决他们村的土地拆迁问题。于是我所与寨桥村签署了提供法律帮助的代理协议,他们村分几次向我们交了40万元的代理费,我所向寨桥村开具了40万元的代理费发票。

接受委托后,由于他们继续在北京上访,我也帮助他们整理过大量的上访材料,并告知他们如何合法地上访以及提供了大量的关于案件的法律咨询。同时我详细地了解、分析了案件情况,努力地寻求解决他们的困境的方法。但最终,我认为此案过于复杂,出于避免村里无谓地花钱的考虑,经我所建议并经双方协商,于2008年10月份,我所与寨桥村解除了提供法律帮助的代理协议,退回了相应的律师代理费,同时催促他们尽快将发票交回,到税务机关依法办理退税手续。不过,寨桥村目前仍没有将发票交回。因此,税款部分资金得等到寨桥村交回发票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予以退回。今天上午,我致电寨桥村,与他们核实情况时,他们表示,是村里不明真相的村民将错误的信息告诉了热心的网友,导致对我的误解。

第四,对于钱云会的罹难,我的心情与关心此事的网友及社会大众一样,当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内心感到无形的痛......在此,如果因为我的行为给关心此事的人士造成了伤害,我深表谦意!但做为当局者,我想说,广大仍然孜孜不倦地工作、以探求事件真相的大众,在公布一些“事实”的时候,以尊重真理的名义,是否应该核实这些“事实”的证据呢?

最后,我声明:对于在网络上公布我的个人信息以及发布不实言论的行为,本律师保留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士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因为网络上的不实言论给我所在的律所以及我的朋友们造成的伤害,我深表歉意!

 

                            朱显理  律师

 

                                 2011-1-6中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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