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常理推测,7岁女孩小天在贴岀“考核表”之前,应该对父母“外出”、身上“酒味浓”等,表达过自己的不满。这便引发出一个问题:知道女儿希望自己在家里陪她,父母却依然外出、照旧喝酒,是由于不把女儿的不满当回事,还是因为生活或工作需要必须如此呢?虽个中原因无法知晓,但依据人之常情,父母应该会给小天或敷衍或认真地解释——为何要外出、为何要喝酒。
如果“考核表”是小天在父母认真解释外出、喝酒之必须后贴岀,则这个孩子的自私可谓显而易见——只想着自己的需要,一点也不考虑父母的艰难!若小天是在感知父母敷衍甚至说谎后贴岀的“考核表”,虽因父母之错而使此举显得“合理”,但在笔者看来,其自私本质却并未因此而改变:众所周知,“考核”是
“上对下”的行为,唯有手握权柄者方可如此行事;这是否意味着,这个7岁女孩存有一种以我为中心的“小公主”思想?而就“考核表”本身来看,想当然的“外出扣2分、酒味浓扣6分”,合理与否姑且不说,这“亲吻3次、牵手6次”之类的绑架性“奖励”,是不是明显带有一种要挟乃至威吓色彩?由此可见,“考核表”无论是何种情形下出笼,其中折射出来的,都是孩子多少不等的自私!
台湾著名教育家张瑞麟教授曾说:“父母是原件,家庭是复印机,孩子是复印件。”复印件上出现了斑点,原因自然在原件或复印机上。因此,面对孩子的自私,作为家长的我们,自有必要加以反省;惟其如此,诸如“考核表”之类的奇葩举动才有可能逐渐减少,直至销声匿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