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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启成传媒拟实施“孝顺金”制度

(2011-05-25 11:20:50)
标签:

新启成传媒

企业文化

孝顺金制度

杂谈

分类: 公司动态

《关于计提孝顺金的草案细则》

 

实施目的:“百善孝为先”,公司拟实施“感恩父母,点滴做起”的孝顺金制度。

 

实施对象:新启成传媒所有转正员工

 

具体细则:

1、本制度遵从平等自愿原则,完全参照员工个人意愿执行;

2、孝顺金额定比例为税后工资(税后工资即扣除社保,个税等费用之后实际应得工资)的10%,员工可以提高计提比例。(例:某员工税后工资为5000元,则扣除孝顺金500元,实发工资4500元);

3、孝顺金半年发放一次,发放期为每年7月初与次年1月初。

 

实施流程:

1、员工转正时,在转正单上填上是否愿意计提孝顺金,待明确自己转正薪资后确定孝顺金扣除比例(最低10%);

2、人力资源部根据提交信息统计员工父母姓名及其家庭住址等详细信息并登记入档;

3、孝顺金按月从员工工资中扣除,财务部做好登记入账工作,具体信息显示于工资条;
4、人力资源部根据档案信息于发放期以汇款单的形式寄往员工父母处,不允许员工个人代领;
5、随汇款单一同寄出的会有总经理的感谢信和公司近况的介绍及员工个人在公司的工作情况等。


奖励方案:

公司为鼓励员工计提孝顺金,同时设立“孝龄奖金”制度。孝龄满一年以上的员工每月孝顺金中可额外获得公司100元的津贴。

举例说明:A员工孝顺金为100元/月,一年之后公司开始奖励其100元/月,即该员工一年之后的孝顺金为200元/月。

特别说明:

1、孝顺金为员工向其父母表达心意的一个举措,遵从自愿原则。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实际情况决定;

2、孝顺金一旦确立不得随意中断或变更,如有特殊困难可以提前一个月提交申请单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孝顺金一旦中断,公司给予的孝龄奖金也一并终止;

4、员工因个人原因于发放期前离职的,离职时直接返还其个人扣除部分;
5、其它未尽事宜待定;
6、本制度将于2011年6月1日试行。 

 

 

新启成传媒 人事部/财务部联合发文 201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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