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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者死,何況殺的是年幼的孩童,所以我強烈主張殺孩童者判處唯一死刑,而且宣判後一個月內執行死刑。
我反對國民黨先提殺孩童唯一死刑,之後又縮水成死刑或無期徒刑。在台灣,無期徒刑犯只要關二十年就可出獄,若遇著減刑,就更快了。
我更反對虛偽的白玫瑰協會,他們既然反對殺孩童判死刑,還呼籲遊行做什麼?難道又想借機募款造勢。
我看不起林昶佐、洪慈庸、黃國昌,這批搞廢死圖虛名的草包立委。選出一群禍害渣滓的選民,你們不慚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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