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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陷见义勇为者该当何罪?

(2011-10-17 18:15:02)
标签:

汉口

许云鹤

见义勇为

诬陷

惩罚

原创时评

摆渡叟湖

杂谈

分类: 我的时评
 昨日下午,“天津许云鹤”在武汉成为现实版,一女士在汉口民权路铜人像附近被电动车撞倒后,被一名15岁的男孩扶起,女士咬定男孩为肇事者,而男孩表示,肇事的是前面一辆电动车,他在后面看到后才停车相助。

  昨日下午4时40分许,记者赶到现场时,15岁的张某正被交警带走接受调查,120救护车将受伤的宋女士送往市十一医院救治。

  据市民李胜强介绍,昨日下午4时许,他在现场听到呼救声,随后看到一名男孩正停车将倒地的女士搀扶着,他连忙跑过马路合力将女士扶到路边。李先生告诉记者,交警调查时,有两名路人自称是目击者,他们留下电话表示愿意为男孩作证。

  随后,记者赶到江汉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肇事者”张某称,事发时他驾车往江边方向行驶,前面距离他五六米有一辆电动车装满了货物,将路边的一名女士撞倒后直接开走,他见状连忙停车上前搀扶女士,“当时,她还对我说背时啊,背时,谢谢你。警察一来,她却一口咬定是我撞的。”(2011.10.17武汉晚报)

 

叟湖点评:

这样的消息今天的我们可以在网上经常拜读,让生活中那些“见义勇为者”做好事不指望图名图利,反而陷于“官司缠身”的泥潭。摆渡叟湖孤陋寡闻,不知道我们国家有没有惩罚对见义勇为者进行诬陷的法规,如果没有,呼吁有关部门针对这样的情况制定相关的法规,对那些诬陷“见义勇为者”的人采取法律的制裁。

从上述新闻我们可以看出,15岁的张某看见一名女士被前面一辆电动车撞倒,赶忙停车相救,而且还有旁边的市民李胜强帮忙合力将被撞倒的女士搀扶到路边,这位女士对此表示了感谢。可是,等交警一来,她却立马变卦,反咬“肇事者”就是张某。

幸亏此事有市民李胜强以及另外两名路人愿意出面作证,不然,这样的事情让我们这位15岁的见义勇为“好少年”如何受得了?对他今后的人生轨迹又将具有多么大的影响?

从这位女士前后判若两人的表现来看,她的神智清醒,之所以诬陷“见义勇为者”,或许出于真正的肇事者逃之夭夭不抓住张某这根“救命稻草”医药费谁掏这种类似的复杂情感。这样的诬陷对我们社会的见义勇为者无疑是一个无情的打击,让优良的社会风气不敢抬头。

摆渡叟湖以为,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对那些诬陷“见义勇为者”的人,完全有必要出台予以惩罚的相应法规,否则,我们这个社会正气如何树立?人性丧失、道德沦丧的局面只会让越来越多的公众感到心寒与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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