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之真理”与“时间”——海德格尔《有与时间》新解(二)
(2012-05-27 00: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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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逻各斯、无蔽与到场
1.λόγος,ἀλήθεια,οὐσία
2.本体论与真理论
我们讨论费希特的时候已经谈到[v],从亚里士多德开始,有一门专门研究“有之为有”(τὸ ὂν η̃̔ ὄν)的学问,就是第一哲学。17世纪后,这门学问也叫本体论(Ontologie)。不过,从笛卡尔开始,经过康德,本体论的可能性要由真理论或者知识论来检讨了,也就是说,本体论必须通过真理论来奠基。胡塞尔的现象学将真理的内在性原则彻底化了。海德格尔当然是在这一原则引导下解读康德的。不过,海德格尔的把真理的内在性往本体论方向还原了,而不是朝知识论方向构造,也就是说,先验哲学方向被扭转了,不再以科学的有效性论证为目标,而是彻底返回源头为本体论奠基。海德格尔的《康德与形而上学问题》一书,就体现了他的扭转与奠基工作。在这里,先验哲学被彻底化了,只剩下唯一的先验直观形式——时间。因为 “直观被理解为当前化”[vi],所以海德格尔就将这一先验直观形式改造成时间性到场的先验视界,并且把它移植到人的时间性在场(Dasein)中。海德格尔也把这种时间性的在场叫作绽放性的生-存(Ek-sistenz)。这当然是从克尔凯戈尔传统中挖掘和改造而来的概念。我们看到,海德格尔对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与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解读的思路,有异曲同工之处,那就是将λόγος或理性范畴这一获取真理的传统“工具”解构、剥离,显露出直观的生存或生活世界,这样万有之有就敞开在眼前了。于是,真理也就没有什么“我与对象符合”还是“对象与我符合”的问题,而是万有到场敞开的问题了。
κατηγορία[范畴]这个名词出自动词κατηγορει̃ν,原来就是“指控”,而且当面指责的意思。这个用法转移到事物上,就是追问某物究竟是什么的意思,因此,κατηγορία就是一种可说与所说的东西。不过,海德格尔认为,在亚里士多德那里,κατηγορία的用法是两义的,有时它是指植根于λόγος的陈述方式,但有时也指有之为有的方式。[vii]前者引出真理论,后者则引出本体论。亚里士多德是直接用κατηγορία来称呼那些̀τὰ ὄντα(万有)的,因此,范畴是有者的基本特征。海德格尔经常说本体论是范畴论,首先是这个意义上说的。人们常常将康德的范畴论同亚里士多德的范畴论相提并论,就忽略了范畴的这个基本特征。在康德那里,范畴是思维形式,先验的判断形式,因而仅仅具有真理论的意义。
不过,在海德格尔看来,无论是真理论还是本体论都把范畴的运用瞄准有者之有,而不是“有”本身。本体论(Ontologie)是关于ὄν的学问(λόγος)。这个ὄν在古希腊人那里,作为ει̕μί变来的分词,本身是两义的,一方面是指有者(Seiendes)之有(Sein)意义上的有着(动词seiend),同时也指“有者”(名词Seiendes)本身。[viii]海德格尔认为,在ὄν这个分词含义的分裂中,意味着有或有着(seiend)与有者(Seiendes)之间的区别,这种语法上的雕虫小技,隐藏着一个“有之迷”,而这个分词也正适合形而上学中作为先验-超验的超越性(die transzendentale und transzendente Transzendenz)而显现的东西。[ix]传统的本体论,实际上就是往这个方向设计的,并没有显明有与有者之间的本体论之别(ontologische Differenz)。这个设计,在亚里士多德本人那里就潜伏着了。他在《形而上学》中多次提到“有之为有”(τὸ ὂν η̃̔ ὄν)的意义,也具有两重性。海德格尔认为,亚里士多德追问τὸ ὂν η̃̔ ὄν实际上是问“有”(εἰ̃ναι)本身,因为作为ὄν的ὄν,是那个“简而言之”(τὸ ἀπλω̃ς λεγόμενον)[x]的ὄν。这里的“简” (ἀπλω̃ς)字,是单纯地、直截了当地意思。因此,亚里士多德的“有之为有”,是单纯就“有”自身而言的。这个单纯的ὄν是“以多种意义道出的”,在具体讨论“有”的多种意义的时候,亚里士多德干脆将ὄν与εἰ̃ναι相等同[xi]。通过ὄν去研究εἰ̃ναι,问题就很麻烦,容易导致有之真理的迷失。“有”的意义往“有者”的范畴论方向解释了,也就是说按照有者“是什么”的方式去追问了。
我们知道,亚里士多德虽然把“有”(ὄν)的意义解析成四类,但主要是通过十个范畴来理解“有”的,而且十个范畴中οὐσία具有核心的地位。亚里士多德说:“这个自古已经提出的、今天并且永远要提的令人困惑的问题,即有是什么,不过是问οὐσία是什么。”[xii]亚里士多德把“有”归结为οὐσία,并没有因此把握住“有”之本真意义。尽管拉丁文的substance/essentia[实体/本质]这两个译法不能完全传达οὐσία的意思,并因此导致了诸多形而上学的误读,但亚里士多德本人研究οὐσία时,也常常依据ὐποκείμενον的指引。 陈康先生说,亚里士多德使用这个词是多义的,它既指某某东西所表述的那个主词(subject),而又指某某东西附存其中的那个基质(substratum),前者是逻辑的原则,后者是形而上学的原则。[xiii]因此,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有”的问题,也不可避免用“是什么”(τί ἐστιν)的方式去追问。亚里士多德不把ὄν分解为具体的事物,如花草树木,而是依据λόγος的解说方式分解为范畴,也就是说,“有”是通过这些范畴呈现给我们的,范畴也就是“有”被打开、被揭示的方式。虽然这些范畴的运用没有脱离λόγος的解蔽与οὐσία的到场意义,也就是说,“是什么”的“是”,仍然具有让看、揭示、将有者带入敞开之境的意义,但是,亚里士多德毕竟依循柏拉图以“是什么”的追问方式确立了第一哲学,也就是说并没有摆脱柏拉图开启的对“有”“是”“什么”的超越之问。后世进一步按照主-谓逻辑的方式建构本体论,直到康德通过批判限制了这种追问。康德虽然将范畴从λόγος的解蔽中取出,移植到理智的判断中,从而将范畴先验化了,但是同时也限制了范畴的超验使用。也就是说,我们可以问“所有”(Gegebenheit)的有者“是什么”,但不能问“有”本身“是什么”。凡是“是什么”的,都是“所有”的“有者”,但“有”本身不是“什么”。前者是“现象”,后者是“本体”。康德说,康德说,Sein[有]显然不是一个实在的谓词,就是说,不能给物的概念加什么(etwas),而仅仅是对物的肯定或某种规定本身。在逻辑的用法上,Sein[是]只是判断的系词。[xiv]康德将“有”与“是”的意义区分开来,将“是”的意义理解为先验统觉本身具有的客观统一性,[xv]恪守着“是”运用范围,只问“所有”(Gegebenheit),不问“有”(Es gibt/Sein)本身了。
康德将“是”从“有”中分离出来,有可能使真理论同本体论分家的危险。但是,即便是这样,康德的真理论也没有完全摆脱符合论的窠臼。“我在”(daß Ich bin)为什么可以给“是”的判断提供真理性?康德先验演绎完全是形式化的。“我在”的时间性意义仍然在晦蔽之中。只要关系小词“是”的意义不明,那么,对象(有者)与表象(什么)之间的符合,无论谁符合谁,都无从谈起了。命题真理不可能摆脱符合论的羁绊,正确性是检验命题真理的标准。传统把真理定义为物与知的符合(Veritas est adaequatio intellectus et rei),[xvi]而这种符合常常又以命题的关系小词“是”来表征的。那么,这种符合是什么意思?这种符合关系又从哪里来呢?
海德格尔认为,如果“符合”的意义是一物与另一物的一致关系,或者说是一个“有者”与另一个“有者”之间的一致关系,那么,那么“物”与“知”之间就根本没有这种一致,实际上,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一种“表象”关系,也就是说,“知”就是依有者(物或对象)自身如其所是地(so-wie)“表象”出来。表象的正确性,完全依赖于表象行为的开放性(Offenständigkeit)。“行为” (Verhalten)是“关系”(Verhältnis)的来源。一切表象性的陈述,都是开放的关联行为,行为向着有者开放。一切行为都是人的生存行为,各种生存行为,都有开放的性质,他打开一个敞开之境(die Offenheit des Offenen),让有者依其自身地显示出来。这个敞开之“境”,海德格尔叫作Da[场]。[xvii]
海德格尔并不是玩弄“关系”与“行为”之间的词源学游戏,而是有深刻的学理依据,这里关涉到真理的生存论基础。我们在讨论康德的“是”的客观统一性功能时,已经提到海德格尔对新康德主义关于判断的客观有效性立场的批评。[xviii]海德格尔指出,判断、陈述的客观有效性,首先基于在场本身的生存的可能性(existenziale Seinsmöglichkeiten des Daseins Selbst),因此,无论“是”(ist)在语言上以其自身形式表现出来还是以动词词尾形式表达出来,这个“是”及其阐释终归要同生存性分析联系起来。海德格尔认为,命题真理并非是源始的真理(die ursprünliche Wahrheit),命题真理植根于一种更为源始的真理(无蔽),植根于有者的前谓词的敞开状态(die vorprädikative Offenbarkeit)。[xix]海德格尔把前谓词的敞开性分为关于物、对象的被揭示状态(Entdecktheit)与生存着的在场的打开状态(die Erschlossenheit des Daseins),它们都是在世的真理,但后者是更源始的真理现象,世内的有者之所以如其所是地被揭示,是因为在场的打开的打开状态。海德格尔并没有停留在胡塞尔的真理观上,仅仅满足于让有者在如其自身的同一性中自明显示,而是将这种自明显示的归结到在场的打开状态。在场的打开状态是海德格尔的真理论的起点,从这里开始,他同传统的真理论告别,转而走向有之真理:“无蔽”与“空明”。
3.生存与在场
海德格尔说,生存性(Existenzialien)与范畴是有之性质(Seinscharacter)的两种基本可能性,它们的发问方式一开始就不同,前者问有者是谁,后者问有者是什么。[xx]我们前面看到,通过范畴问 “是什么”,不但根本不能触及“有”之意义,而且这种“是”的真理性本身也缺乏根基。实际上,只要这个生存着的“谁”不明,那么,超越世界的“是”的真理性就岌岌可危了。
那么这个生存着的是“谁”呢?当然是人了。我们是很容易这样去回答的。海德格尔的确是把人理解为“生存”的。人当然不是世内的石头、树木、房屋、书本等等这些我们称之为“物”的东西,人是一种生存(Existenz)。照海德格尔意思说,石头在(ist),但不生存,树木在,但不生存,房屋在,但不生存,书本在,但不生存。生存着是人,但“人”并不一定生存着。人类学、生物学、心理学等科学观察到的“人”,并不生存着,甚至我们天天遇到的“常人”,离本真的生存也很遥远。为什么呢?原来海德格尔讲的“生存”,是自己站出来的生-存(Ek-sistenz)。海德格尔喜欢把Existenz[生存]写成Ek-sistenz[生-存],主要是怕与传统形而上学的existentia[存在]一词混同,后者是与essentia[本质]相对应的概念,往往被理解为本质的实现或实存。海德格尔的Ek-sistenz写法,则是有意同希腊文ἔκστασις/Ek-stasis一词相联系,后者是从原来位置上站出来的意思,也有出神、迷狂、喜出望外的意思,海德格尔不是直接在这两个意思上理解Ek-sistenz的,而是借以表达生-存着的人出离自己立于无蔽、空明(Unverborgenheit/Lichtung)之中,因此这个意义上的生-存,是生而存之,这个“生”,是有所领悟、有所明白的“生”,是站到真理中去的“生”。海德格尔说:“生-存的内涵是站出去到有之真理中(Hinausstehen in die Wahrheit des Seins)。”[xxi]这个有之真理,也就是有之敞开之境,海德格尔叫“场”(Da)。
什么叫“场”?德语说Da,就是这里、那里,或这时、那时的意思,是空间性的,也是时间性的,但不是物理学的,而是生活当下之所在。我们每日每时“在”其中,并且这样那样有所感、有所悟的敞开之“境”,海德格尔就称之为“场”。他给这个“场”赠送了一个特别的称呼:“空明”(Lichtung)。在德语中,Lichtung的意思是“林中空地”。海德格尔说,这个词是对法语clairière的直译。无论是德语还是法语,它的词根都有“明”的意思,海德格尔并没有割断这个词根意义同无蔽真理的联系,同时也强调它的开空、敞开、自由的意思,所以这种“明”是一种“空明”,有别于ει̃̓δος或Evidentia这种光亮。海德格尔说,所谓人生的“自然之光”(lumen naturale)无非是说他是“在-场”(Da zu sein)的。[xxii]人生在“世”,就在“场”之空明中。只要“在”,总是“在场”。但“在场”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不在这里,就在那里,不在此时,就在那时”这类意思。要是这样,就没有“场”之光亮了。这个“场”就在当下打开,不在过去,也不在未来,不在这里,也不在那里。生-存总是当下的在场。不管“在”哪里,“在”什么时候,“在”总是“在”做什么,“在”看、“在”听、“在”想、“在”说、“在”笑,如此这般,不一而足,都在当下的打开状态中,所以才叫“在场”。“场”就是打开状态。海德格尔说:“场这个表达意味着这种本质性的打开状态(Erschlossenheit)。”[xxiii]“场”向万有敞开,是万有出没、聚集、露面、显现和消失的“空地”(die offene Gegend),是显的、明的“境地”(Ortschaft),只有在这里,我们才可以理解“万有”之“有”的意义,因此,“场”是“有”之“无蔽”,是“有”之“明”,海德格尔把它叫做“有之空明”(die Lichtung des Seins)。
“场”是打开的、空明的、无蔽的。站出去到有之真理中,就是站到有之无蔽、空明中,站到“场”中。这个“站出去到……中”,并不是空间性位移,好像从一个东西里面出来到另一个东西里去,而是到时的绽放,就像我们说演员“出场”,这个“出场”同时也是“入场”,这个“场”既是“外”,也是“内”。生-存就是“内”立于“外”地同时在-场。这种相互映现不是概念所能把握的。所以,海德格尔说,绽放之生-存(die Stasis des Ekstatischen)就是内立于无蔽之外与无蔽之场中(Innestehen im Aus und dem Da der Unverborgenheit),这听起来很奇特。[xxiv]这种说法之所以奇特,仅仅因为它不合概念逻辑。不过,海德格尔的返回步伐,就是要从这种逻辑中走出来,回到人本真的“在场”中来,寻找比逻辑更可靠的“思”。在海德格尔看来,合乎逻辑的人类学、生物学、心理学等科学观察,可以提供人的表象,但不能提供人的在场;“常人”可以在概念中人云亦云,但“常人”不在场。人之所以生-存,并不因为逻辑,而是因为在场。人之所以生-存着,是因为人之“有”(Sein)原本是“场”之“空明”,离开了这个“场”,人就不空明了,不生-存了。海德格尔说:“只有在在-场中才开放着人得以生-存的本质根据。”[xxv]万有之“有”,是因为到“场”才“有”,而人总是“在场”(Dasein)的,人之所以“有”,是因为人永远在-场(Da-sein),人如果不在场,那人就没“有”了。所以,海德格尔说:“在场是人的使命(Dieses Da zu sein, ist eine Bestimmung des Menschen)。”[xxvi]
4.在场与有
现在明白了,生-存着的不是这样那样的“人”,“人”还是有待规定的。那么,生-存着的究竟是“谁”?海德格尔回答说,就是这个向来我属的“在场”。 “在场”源始地就是“我”的“在场”,“在场”是一个把自己规定为“我在”(Ich bin)的有者;而“我”总是“在场”的,不可能不“在场”。这个向来我属的“在场”总是有所用心、有所领悟、有所明白的“生-存”,用我们通俗的话说,就是“生活”。其实,Dasein/Existenz都有“生活”的意思,海德格尔首先也是从日常生活的分析入手去把捉在场的打开性质的。他之所以不肯用Leben[生活]来表达,一方面是因为这个德文词,难以与生命(Leben)、生物(Lebewesen)、体验(Erlebnis)等这类“生”、“体”现象区分开来,后者已经成了生物学、生理学、人类学、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了;另一方面,是因为Existenz一词既可以同Ekstasis[站出/出神/迷狂]相联系,又在日常生活用法与形而上学传统两方面都和Dasein的词义接近, 而Dasein同Sein之间也显示出了词形学上的直接联系。海德格尔倒转形而上学的“有之问”是这样一条路线图:Seiende[有者]→Wesen[本质]→Existenz[生存] →Dasein[在场] →Sein[有]。这个路线图仅仅探讨性质的,所以是单向的。但真正的有之思,是双向的,而且还要复杂得多。比如海德格尔选择Dasein这个词时,就考虑到这种复杂的双向关系。他说:“为了用一个词既切中有与人之本质的关联,又切中人与有本身的敞开性(Da)之间的本质关系,我们选择了Dasein[在场]这个名称,用以指人之为人所置身其中的那个本质领域。”[xxvii]这里就遵循了这样的思路: Sein→←Dasein→←Existenz。这个Existenz通过Dasein归属于Sein,而Sein也通过Dasein显现于Existenz,表面上看,它们是三个东西,实际上是同一个,是真正的“三位一体”,所以海德格尔强调是“一个”词。正是通过挖掘和发明这个词的丰富意象,海德格尔展开了他的基本本体论的追问。
海德格尔当然不是用Dasein这个“词”去代替传统先验哲学关注的Bewußtsein[意识]现象,因为它们是完全不同的实事。[xxviii]他放弃了基于“我思”的范畴构造,而将“我思”倒转为“我在”,目的是扭转“我思”的方向,不再去表象或思维对象,而是去思“有”。“思,简单地说,是有之思。”[xxix]后来,海德格尔也叫“有之思念”(Andenken des Seins)。在《有与时间》中,这个“思”,就是对有之意义的追问。“问是思之虔诚”。但只有向来我属的“我在”,才有“思”之虔诚。这个“我在”比其他一切有者如花草树木的“在”,都更关乎“有”本身,它是为有之意义、有之真理而在的。为什么这样说?上文说过,“场”(Da)是万有出没、露面的地方,是有之“空地”, 有之显和明的“境地”。当我们说“有什么什么”时,那人们首先就会问:“在哪里?”“在什么时候?”也就是说,人们总是通过“场”去理解“有”的,没有“场”,“有”就被遮蔽了。“场”是有之“近处”(Nähe)。但万有中,只有“我”总是“在场”的(Ich bin da),并且“在场”领悟着自己的“有”。因此,“我”是本真的“在场者”,是“守场者”。用海德格尔的话说,“人是有之邻居(der Nachbar des Seins)”[xxx],他就居住在有之“近处”,是“有”之“保护者”、“看护者”或“守护者”( der Wahrer/Wächter/ Hirt des Seins)。应该说,这个意思已经隐含在《有与时间》的开端处了。因为向来我属的在场,被优先选为破解有之意义的“近处”。海德格尔说,在场不是置身于万有中的一般的有者,它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这个有者在它的“有”中关切着“有”本身,换句话说,有之领悟本身就是在场之在的规定(Seinsbestimmtheit),因此,在场之在是 “本体论之在(Ontologisch-sein)。”[xxxi]
不过,海德格尔说,在场之在,作为“本体论之在”,并不意味着要去建构本体论,而是指有之领悟。一说本体论,好像就是关于有者(ὄν)的学问(λόγος),讨论的对象是有者,方法是范畴。海德格尔说,要是这样的话,那么宁可把“本体论之在”叫作“前本体论之在(vorontologisches)”[xxxii]。这个说法听起来怪怪的,原因就在于,海德格尔一方面在广义上使用本体论这个概念,另一方面又要突出他的“基本本体论”(die Fundamentalontologie)的内涵,即通过“在场”(生-存着的)而非“范畴”(狭义的λόγος[xxxiii])追问“有”而非“有者”之真义。在《论根据的本质》中,海德格尔说:“我们把尚未进入概念的有之领悟,叫作前本体论的,或也可在广义上称为本体论的。”[xxxiv]不过,后来海德格尔干脆把这个概念抛置一旁,而直接讲“有之真理”或“有之空明”,以免引起混乱和误会。可是,再到最后,怕Sein[有]和Wahrheit[真理]这两个概念也导致误读,只好叉掉Sein,“以意害词”地发明Ereignis[本事]了。实际上,基本本体论(“有”之广义λόγος[xxxv])、有之意义、有之领悟与后来的有之真理、有之空明,实在是一个意思。海德格尔自己说,在《有与时间》中,人与有之真理间的本质关联,就是领悟,但领悟同时是从有之无蔽来思的;领悟是绽放的、即内立于敞开之境的那种被抛的谋划,而在谋划中自己敞开以便无蔽之有显明自己的境地,就是意义,有之意义与有之真理说的是一回事。[xxxvi]海德格尔这个自我解释出现在1949年给《形而上学是什么?》加的导言中。那么,海德格尔会不会单纯用后来的思想解释自己的过去呢?
我们的回答是:不!《有与时间》这部伟大的著作,是思之乐池,盘旋着太多乐思。海德格尔把积累多年思想锤炼在其中,历史传承的还是他自己未来的,已经在这里对话了。它正像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等待时间去解密。在《有与时间》中,海德格尔虽然没有明确使用有之真理的概念,但是有之真理已经被设为前提了,这就是“现象学真理”。有之意义的追问过程,就是有之真理的显露过程。意义的提问与回答,不是推理论证,而是展示式地露出根基(aufweisende Grund-Freilegung)。[xxxvii]海德格尔说:“有作为问之所问,要求一种本己的展示方式,这种方式本质上不同于对有者的揭示。”[xxxviii]这种本己的展示方式,就是他的现象学或解释学方法。海德格尔说,本体论只有作为现象学才可能,而现象学也就是本体论。[xxxix]现象学的原则就是:“回到事物本身!”然而,事物“本身”究竟是什么呢?在形而上学领地里,事物“本身”总是掩而不露,它伪装着、隐蔽着或干脆被遗弃了,而现象学就是要把它展示出来让人看。照海德格尔的意思,这个被掩蔽得如此之深的“本身”,就是那个令人茫然失措的“有”。[xl]现在,现象学的任务,就是去展示藏而不露也无人问津的有之真相(理)。“有”不是“有者”,所以现象学不问“有”是什么(Was),而问“有”是如何(Wie),让“有”自有(Es gibt)、自己显现自己。海德格尔发现,这个自己显现自己的“有”,就是我们如此这般生-存着的“在场”(Dasein)。因此,追问有之意义,就是逼问在场之“在”。海德格尔把这种“有之问”(Seinsfrage),叫作刨根问底或彻底化(Radikalisierung)。[xli]在这个意义上说,本体论,就是“在场现象学”或“解释学”了。
[i] Aristoteles, Metaphysik, Kap.2 ,BuchVI(Ε)/Kap.7,BuchV(Δ), Philipp Reclam Jun., Stuttgart, 1991.
[ii] 我们把οὐσία译成“在”,既区别于“在场”(Dasein),也别于“存在”(Existenz),而同海德格尔使用的动词wesen相联系,以便解释一切“Ist”的时间性意义。“在”是“有”的时间性“打开”,“有”比“在”更源始,它先于“在”而别于“在”,但又因为时间性同于“在”。
[iii] Martin Heidegger, Gesamtausgabe, Bd. 9, Vittorio Klostermann, Frankfurt a. M., S. 376. 如果我们仔细体悟这句话的意思,也可理解为“有出自时间而无蔽地在”。
[iv] Martin Heidegger, Gesamtausgabe, Bd. 21, Vittorio Klostermann, Frankfurt a. M., S. 193.
[v] 参见作者《真理之光——费希特与海德格尔论Sein》(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2003年)第一章第二节。
[vi] Martin Heidegger, Gesamtausgabe, Bd. 21, Vittorio Klostermann, Frankfurt a. M., S. 415.
[vii] Martin Heidegger, Gesamtausgabe, Bd. 33, Vittorio Klostermann, Frankfurt a. M., S. 7.
[viii] Martin Heidegger, Gesamtausgabe, Bd. 5, Vittorio Klostermann, Frankfurt a. M., S. 344.
[ix] 同上。
[x] 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E 2。
[xi] 参看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Δ 7。
[xii] 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Ζ 1。
[xiii]《陈康:论希腊哲学》,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284页。
[xiv] 康德:《纯粹理性批判》B626。
[xv] 参见作者《真理之光——费希特与海德格尔论Sein》(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2003年)第一章第二节第二部分。
[xvi] 一般把这一观念推到托马斯·阿奎那、亚里士多德那里去,但海德格尔本人反对将亚里士多德看成符合论的始作俑者。
[xvii] Martin Heidegger, Gesamtausgabe, Bd. 9, Vittorio Klostermann, Frankfurt a. M., S. 189.
[xviii] 参见作者《真理之光——费希特与海德格尔论Sein》(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2003年)第一章第二节第二部分。
[xix] Martin Heidegger, Gesamtausgabe, Bd. 9, Vittorio Klostermann, Frankfurt a. M., S. 130.
[xx] Martin Heidegger, Sein und Zeit, Max Niemeyer Verlag, Tübingen, 1953, S. 45.
[xxi] Martin Heidegger, Gesamtausgabe, Bd. 9, Vittorio Klostermann, Frankfurt a. M., S. 326.
[xxii] Martin Heidegger, Sein und Zeit, Max Niemeyer Verlag, Tübingen, 1953, S. 133.
[xxiii] 同上书,第132页。
[xxiv] Martin Heidegger, Gesamtausgabe, Bd. 9, Vittorio Klostermann, Frankfurt a. M., S. 374.
[xxv] 同上书, 第189页。
[xxvi] Martin Heidegger, Gesamtausgabe, Bd. 45, Vittorio Klostermann, Frankfurt a. M., S. 213.
[xxvii] 同上书,第372页。
[xxviii] 同上书,第373页。
[xxix] 同上书,第317页。
[xxx] 同上书, 第342页。
[xxxi] Martin Heidegger, Sein und Zeit, Max Niemeyer Verlag, Tübingen, 1953, S. 12.
[xxxii] 同上。
[xxxiii] Martin Heidegger, Gesamtausgabe, Bd. 9, Vittorio Klostermann, Frankfurt a. M., S. 132.
[xxxiv] 同上。
[xxxv] 同上。
[xxxvi] 同上书,S. 377.
[xxxvii] Martin Heidegger, Sein und Zeit, Max Niemeyer Verlag, Tübingen, 1953, S. 8.
[xxxviii] 同上书,第6页。
[xxxix] 同上书,第35、37页。
[xl] 同上书,第35页。
[xli] 同上书,第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