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博文
正文 字体大小:

北京市最新自来水价格查询表 北京实用价格 > 公用商品现行价格

(2011-05-29 20:14:29)
标签:

北京市

自来水公司

航天部三院

转供

北京燕山

杂谈

分类: 社会关注
一、北京市居民用水销售价格表(单位:元/立方米)
 

类别

调整前水平

调整后水平

自来水价格

1.70

1.70

水资源费

1.10

1.26

污水处理费

0.90

1.04

合计(居民用水销售价格)

3.70

4.00

 
 
注:1.居民用水的范围执行京发改[2004]1517号规定;
  2.自备井水资源费按照京发改[2009]2400号文件规定,执行全市2.30元/立方米标准,自备井供居民生活用水按照调整后的居民用水销售价格执行。

 
 
 二、北京市非居民用水销售价格表(单位:元/立方米)
 

用 户

调整前销售价格

调整后销售价格

行政事业

5.40

5.80

工商业

5.60

6.21

(统一为工商企业用水)

宾馆、饭店、餐饮业

6.10

洗车业、纯净水业

41.50

61.68

洗浴业

61.50

81.68

 注:自备井用水按照调整后的同类用水价格执行。
 
三、北京市非居民用水分类价格细则

  一、执行行政事业用水价格的范围
  (一)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用水;
  (二)部队用水;
  (三)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二、执行工商企业用水价格的范围
  (一)工商企业、服务业用水;
  (二)宾馆、旅店、招待所、饭店、餐饮业用水;
  (三)娱乐业用水:指独立装表计费的歌舞厅、康乐场所、美容美发等;
  (四)营业性写字楼用水(出售给个人居住的除外);
  (五)临时施工用水。
  三、执行特殊行业用水价格的范围
  (一)纯净水生产企业用水;
  (二)洗车业用水;
  (三)洗浴业用水:包括独立装表计费的宾馆、饭店、康体中心、商务会馆等附设的营业性洗浴。
  四、其他用水
  其他用水:以上三种用水之外的所有非居民用水,均执行工商企业用水的价格标准。
  五、因施工、占压等责任造成公共供水管道漏失水量的计价按临时施工用水计收。
  六、凡不同用水性质共用一块水表计量的混用水户,应主动同供水单位联系办理单独装表计量事宜;不具备单独装表条件的,经供水单位认定,可安装二级计量水表分别计量收费;凡不单独装表(或二级表)而混用水的用户,供水单位按从高适用的原则收取水费。
 
  文件依据:京发改[2009]2400号、京发改[2009]2555号

阅读 评论 收藏 转载 打印举报
已投稿到:
  • 评论加载中,请稍候...

       

    验证码: 请点击后输入验证码 收听验证码

    发评论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不良信息反馈 电话:4006900000 提示音后按1键(按当地市话标准计费)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