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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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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气会上的发言

(2013-03-28 20:09:41)
 

季羡林文物原物返还案案情简介

——在 327通气会上的发言

一. 诉讼标的:

要求季羡林文物保管人北京大学(下称“保管人”)原物归还替季羡林先生保存的文物577 + 38类(72件) = 649

二. 20017月季羡林先生与北大签订的捐赠协议问题

•• 是不合法的:没有分割夫妻财产

• 是无效的: 不合法自然无效

• 是没有生效的:没有按协议规定使其生效:协议内10款(5)条规定“交接清单一式两份,赠与人和受赠与人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赠与协议的组成部分”。实际上,既无清单,也没有签字,协议没有生效

· 所以,保管人坚持说协议合法有效,是站不住脚的

三. 保管人的非法行为

• 非法持有季羡林先生住处钥匙

• 非法进入私宅清点私人财产

· 用欺骗手段骗取季羡林先生蓝旗营住处3872件贵重文物,拒不归还

四. 谎报和诡辩

2009年1月13,保管人两位书记去医院当面向季羡林先生报告:对保存文物进行了逐件清点造册、照相、录像,总数577件,古画207件,没有一件流失”,但拒不提供目录

· 323——26日清点蓝旗营住处,发现李玉洁盜出的文物3872件文物。保存人借口文物安全将其全部取走,交北大图书馆保存。在清单上写有“暂由北大图书馆保存”字样

38类文物中就有苏东坡的《御书颂》。此件文物在上面两位书记向季羡林先生报告的时候,明确说没有流失。在发现这件文物的时候,清点小组负责人惊呼:“这件文物,怎么在这里呀!我们也正在找呢!” 可以证明上面没有一件流失的说法是谎言

• 保管人拒不归还暂为保存的38类文物,后来竟然声称,这批文物是包括在577件之中的,以此为由拒不归还,其荒唐和诡辩一目了然:要么就是丢失了3872件文物,要么就是谎报了实情,怎么说都不对。保管人一直到今天,都不出示577件文物目录

· 后来,保存人竟然说577件文物是国家财产,不知什么时候私人财产变成了国家财产?怎么变的?他们还要坚持保护国家财产

五. 季羡林先生否定捐赠

• 季羡林先生自觉处境危险,要求退还保存的文物

• 季羡林先生否定捐赠,2008125日书面写道:“原来保存在北大图书馆里的一切书籍文物只是保存而已,我从来没说过全部捐赠”

· 2009年1月13季羡林先生对两书记说:“这些画是交北大保管的,不是交北大保管就是捐给北大了。”

2009年4月16季羡林先生又对北大两书记说:“书籍文物是交北大图书馆保管,产权问题暂不涉及,由季承和北大商谈”

六. 七年讨还路漫漫

· 我本人早于20067月就写信给北大领导,提出捐赠“与法律不合”,未获答复

· 我于20087月再次致信北大校领导,催问答案,仍无结果

· 2008117与父亲重聚,开始一起讨回文物

2008年12月6受父亲全权委托,又开始讨回北大保存的文物

· 三年另一个月间,我与保管人经过无数次接触、交谈,无数次向有关部门写信、走访,均毫无结果

2011年底朱善璐书记到任,201218日我与朱书记见面交谈,为尊重朱书记的意见,又做了数月的协商,直到20126月,终因协商无果,我决定诉诸法庭,正式起诉

20128月开始庭前调解,至10月,因保管人没有诚意,不表示任何调解意见,调解无果

· 2013年3月4北京一中院告知此案已经获准立案,27日正式立案

七. 言行不一 出尔反尔 空话连篇

· 2009年1月13保管人两书记对季羡林先生说:“北大尊重季羡林先生的意见,文物你说捐就捐,你说不捐就不捐。”季羡林先生当即表示是保管不是捐赠,二位书记随即表示尊重季羡林先生的意见并退还了2001年捐赠协议原本(实际上,保管人已经否定了捐赠协议。如果像后来保管人坚持的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哪里会有捐不捐的说法?)

2009年1月16二位书记又对季羡林先生说,文物捐不捐由季羡林先生决定,季羡林先生仍表示不捐

· 2009年4月16二位书记又询问季羡林先生,文物是捐还是保管?季羡林先生明确表示是交图书馆保管

此后,保管人开始归还部分季羡林先生的财物,如,13公寓、蓝旗营住处的古籍和其他物品

• 但在此后的交涉中,保管人的代表却改变了态度,不再提捐与不捐按季羡林先生的意见办,反而一再表示捐赠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过去,20101231日,保管人曾经表示捐赠协议“有瑕疵”,现在瑕疵也不提了,没有了

• 在协商中,几年来保管人一直是空话连篇,没提出任何解决问题的意见、方案,甚至在庭前调解时还发表了五个坚持的空洞意见,使人哭笑不得。他们常说的话是,协议合法有效,问题的解决要经得住历史和时间的考验,但如何解决,他们从未提出过意见

八. 我们从法、从理角度,则坚持保管人继续原物归还,相信法律会有公正的判决。特别要说明的:季羡林先生曾于20091231日和律师见面,打算通过法律程序和北大解决问题,足见季羡林先生并不排除诉讼。后因保管人开始归还物品,就暂停下来

九. 王如盗窃案

· 2009年12月15王如、方咸如对季羡林先生原住北大13公寓实施盗窃,盗走价值330万元的古籍等物品,1221日王如二人被捕

2011年5月11近一年半之后,市一中院初审二嫌疑人

2012年2月20近一年后,法官家访,告知二嫌疑犯已取保候审。我表示,此案性质不能改变,应尽快审结,不能不了了之

• 王如在外肆意活动,称是冤案,已无罪释放,要状告钱文忠、季承,揭露法院内幕等等

2013年3月2,一年多后,《法制晚报》刊登记者赵岚的《季宅“失窃”案 被告人无罪》的虚假报导。经与主审法官联系,称此报导不属实,该案尚未审结,仍要审判,检方也说绝对没有撤诉

314日《法制晚报》投诉室回答称,报导没错,记者从王如处看到了法院无罪释放文件,候审期满不再审就是无罪,不了了之。我再次面见法官称,法院没有什么文件,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还会审判,刑法没有候审期满就不了了之的规定,会尽快审结

• 王如称,她是李玉洁的干女儿,她偷盗古籍等得到了李玉洁的许可,盗取后把脏物存放在李玉洁家中,李玉洁是监守自盗者,又是王如盗窃的幕后指使人、卧脏人,应追究她的刑事责任

• 王如及其律师称,王如不是盗窃,是在抢救国家财产,荒唐至极

• 王如案如此久拖不决,原因何在?

十. 胜诉后的打算

• 我相信会胜诉,国家宪法和物权法会保障公民财产不受侵犯

• 文物归还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设立《季羡林奖金》,基金数额一亿元,拟请北大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参与运作

• 妥善处理其余文物

 

感谢大家关心、支持

 

正义必胜,法理必胜

 

季 承

2013年3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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