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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遗嘱及遗产问题

(2010-08-21 11:20:50)
标签:

季羡林

遗产

季承

继承

北大

李玉洁

杂谈

 

     1、全权委托我的儿子季承全权处理有关我的一切事务。

    2、我生平好聚书,一生藏书大约有几万卷,我把这些书放在北大图书馆,作为特藏,只供人阅读,不能同其他书籍混合编目,只能让人阅读。

    有几件事情在这里声明一下:  

    1.我已经捐赠北大一百二十万元,今后不再捐赠;

    2.原来保存在北大图书馆的书籍文物只是保存而已,我从来没说过全部捐赠;

    3.蓝旗营院士楼应该改在我的名下,我出的钱。

                                        ——季羡林

 

 

父亲的遗嘱及遗产问题

 

 

 

    自从我们父子相见,有大量的事情等着我去做。首先是父亲的内部事务,这已经被搞得一团糟。譬如,工资、版税、房产、文物书画等。父亲心知肚明,对现状非常不满,于是便有意进行“拨乱反正”。父亲做这些事,只能委托于我。所以见面没几天,就在11月15日,季清回来看望爷爷的前一天,父亲就对我说起了前几年两位秘书的作为。他说李玉洁太贪钱,太喜欢钱;XX让我写字,一幅一万元,写了几十幅,可钱都上哪里去了。他们两个都发了财。李玉洁还在北大西门外盖了一个三层楼的房子,没有钱怎么盖得起来(是用父亲的钱买了一套三居室的房子——作者注)。我现在是穷光蛋,身无分文,皮被剥得就剩一张了,再剥就只有骨头了,我那时候连一百块钱都没拿到。于是他说:“现在,我把钱,两处房子以及所有的财产,都交给你保管。”我说:“您放心吗?”父亲说:“怎么不放心?我放心。”

    第二天,我和季清一块去看父亲,他十分高兴,当得知他住处的钥匙、工资卡、户口本、存款单据等都不在我的手里时,觉得很奇怪,说:“钥匙在XX手里,北大不会管这些事。李玉洁手里还有许多东西,要让她交给你。”过了一段时间,他终于明白了,事情并不像他想的那样,便同意我去向学校交涉,要回上述物品。11月17日,父亲针对上述情况,给我和季清写下了第一份委托书:

 

玉洁同志:

    请你将你保存的我的日记、文稿、书画、钱、礼品等全部物品交给季承、季清二位。谢谢!

                                                      季羡林

                                                         2008年11月18日

 

    这份委托书是我执笔书写的,给父亲念了两遍,父亲认可并签名。

    次日,18日,我和女儿季清以及卞毓方老师一起去李玉洁的病房,向她宣示了父亲给她写的条子。我接着对她说:“感谢你多年来对季先生的照顾。现在季先生请你把这些东西交给我。”见了我,李玉洁很有些激动,脸涨得通红,因为中风,言语不清。她一上来便解释为什么不让我见父亲,说:“开始我还劝你们,后来爷爷病多,反反复复,比较忙,就把你给忘了。那次你来看爷爷,我没出来见你,让XX来回跑的。”随后又说,我这里没有季先生的一分钱,钱都交给了XX,日记、手稿也交给了XX。蓝旗营房子的钥匙,她和XX各有一套。她的那一套,为了避嫌,放在她的儿子手里,他12月8号从国外回来,可以交给我,等等。我见她旧习不改,仍是满嘴谎言,实话稀少,就不愿和她过多计较,劝她好好养病,就离开了病房。

    12月14日,我去医院找李玉洁要钥匙,她却说,你来晚了,我把钥匙给了XX了,她是代表组织索要,不能不给。我一听,就知道她又在撒谎,耍花招,随即离开。就这样,直到2009年3月我才得到自己家的房门钥匙。后来了解到,钥匙原本就在李玉洁手里,说放在儿子那里也是谎话。

 

    11月20日,父亲又给我写了两份文件:

 

    1.以前写给李玉洁、杨锐的一切文件统统作废,因为时过境迁,保存已无必要。

    2.委托季承负责处理我的事务。

 

    为了避免李玉洁挑剔,这两份文件全部都是由父亲亲手所写。

    父亲的授权,给了我和有关方面打交道的方便,但是并没有完全消除某些人的偏见,有些人和单位不相信或者说不承认我能够代表父亲处理他的事务,所以,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父亲的事情处理起来非常困难。接下来大约一个月的时间里,我竟然连自己家的进门钥匙都没有拿到,连看门的雇工都不听我的招呼。更令人不解的是,有些人竟诬蔑说我是坏人,是某某事件的后台,是不孝之子,和父亲相见是为了抢夺财产,等等。

 

    父亲见我遇到困难,又于12月6日给我写了几个文件:

 

    1)全权委托我的儿子季承全权处理有关我的一切事务。

    2)我生平好聚书,一生藏书大约有几万卷,我把这些书放在北大图书馆,作为特藏,只供人阅读,不能同其他书籍混合编目,只能让人阅读。

 

    有几件事情在这里声明一下:

    1.我已经捐赠北大一百二十万元,今后不再捐赠;

    2.原来保存在北大图书馆的书籍文物只是保存而已,我从来没说过全部捐赠;

    3.蓝旗营院士楼应该改在我的名下,我出的钱。

 

    这些文件,对于我处理有关事务,帮助很大。得到父亲的信任和嘱托,我决心要把父亲关心的事情办好,让他老人家安心。

    另外,父亲对于他的财产,包括文物收藏、住房、存款等的归属是有自己的想法的。他没有写遗嘱,我也没有要求他写,因为他认为没有必要,而我则是怕影响他的情绪。他曾多次对我说,他只有一个儿子,唯一的一个儿子,他的钱和东西都是儿子的。譬如,有一次,有人给他送来稿费,他把钱拿出一些要发红包,剩下的立刻交给了我,说:“我的钱都是你的。现在没有多少,以后会有的。”又如,2009年4月2日,在我和北大校方一起清点完了十三号公寓的物品后,他就对我说:“我这些东西都是你的,由你处理,反正我只有你这么一个儿子。”

护工小岳曾建议他写一份遗嘱,他说:“写遗嘱干什么?我就这一个儿子,没有人和他争财产。他也没有要我写遗嘱。”的确,我没有让他写遗嘱,一方面,我觉得父亲的身体还很好,还有时间处理这些事;另一方面,我觉得我刚刚和父亲团聚,就让他写遗嘱,实在不妥。再说,我有信心处理好父亲的遗产问题,无论是对社会,还是对家庭内部。

    社会舆论对于父亲的文化遗产非常关注,我觉得,这主要出于对这部分重要遗产的命运的关心。在早,父亲就曾向北大捐献过自己的全部文化遗产,但是在后来发生的“季羡林藏画流失事件”的影响下,人们对于这部分重要文化遗产的命运深感不安。但是,不管这些文化遗产的命运如何,父亲和我们家人在处理这个问题上的意见都是一致的,那就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我们会妥善地加以处理,不会辜负社会的关注。至于流失的问题,我也一定会把它搞清楚,向社会作出交代。

    在家庭内部,父亲遗产的合法继承人除了我,还有我姐姐的儿子何巍,他在自己的母亲去世后,就成了“代位继承人”,和我具有同等的继承地位。对于这一点,我是完全明了的。虽然在父亲的心里,认为过世的姐姐已经没有继承的问题,他的全部财产都归我所有。如果让他写遗嘱,他一定会把他那份财产全都交给我的。可是父亲究竟没有写遗嘱,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证明父亲的意图,也可以通过协商,在法律的基础上和何巍妥善解决问题。我被授予全权,一定会按照人情和法律处理好遗产问题,对于妥善解决问题,我充满信心,相信在我们这个人情还没有完全丧失而法制又逐渐健全的社会,这个问题一定能够解决好。

                                        详情请阅读《我和父亲季羡林》一书,新星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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