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苍南县中小学、幼儿园校本培训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浙教师〔2016〕71号)为指导,以校本培训“项目制”为基本模式,以提高校本培训质量为目的,引领各校基于最近发展区,加强校本培训工作主题化、项目化、网格化管理,不断提升校本培训课程质量,有效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二、组织管理
(一)进修学校组织与职责
进修学校师训员共21人担任“校本培训网格员”,负责网格划分的学校校本培训申报项目的审核,反馈整改措施,项目过程指导和项目考核评价等管理工作。
(二)校级组织与职责
1.校(园)长是校本培训项目制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责建立“校本培训领导小组”,加强对校本培训的组织、协调和领导。
2.项目负责人。一般由校本培训工作分管领导或教研处(教务处)主任兼任,项目负责人是校本培训项目的组织者和实施者。
3.职能科室。一般指教研处或教务处,主要负责制定校本培训方案、对项目的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负责收集相关材料、完成上级部署的有关工作任务。
4.学科团队。主要指教研组、备课组和课题组,主要根据项目方案落实相关培训活动,保证校本培训项目正常有序进行。
三、操作程序
建立“三阶段”项目管理操作程序,即项目的申报审核、实施指导、评价考核三个阶段。
(一)前期抓好“申报审核”
学校(项目负责人)根据学校和教师实际,确定本年度培训主题,制定培训项目申报书,2019年3月1日开始上报至进修学校网格员,具体要求参照《苍南县中小学(幼儿园)校本培训项目申报书》(附件1)。
进修学校网格员对项目方案进行逐个审核,对培训主题和目标、课程计划、活动安排和管理考核办法等内容进行审核,给出审核反馈意见,审核通过后,督促学校上挂方案至省平台,填写《苍南县中小学(幼儿园)校本培训项目申报审核汇总表》(附件2)交至培训处,截止时间2019年3月15日。
(二)中期落实“过程指导”
项目方案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实施,学校职能科室和学科团队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按照培训方案组织培训活动,建议每半天活动一次计3学时,总计不少于8次活动。进修学校网格员分层分类开展项目实施过程指导,引领学校规范校本培训管理,高效推进项目实施,不断提升培训活动质量。
(三)后期组织“评价考核”
学校要对全体教师进行校本培训考核,做好培训工作总结,参照
《苍南县中小学(幼儿园)校本培训项目档案》(附件3)准备材料,目录中第五条《参训教师综合考核情况汇总表》需要多打印一份盖上单位公章上交至网格员,2019年6月17日开始送审。
进修学校组织培训项目评价考核,按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等第评定结果并公布。中小学每组优秀名额限3个,幼儿园每组优秀名额限2个。网格员填写《苍南县中小学(幼儿园)校本培训评价考核汇总表》(附件4),把学校上交的《参训教师综合考核情况汇总表》一并交至培训处,截止时间2019年6月28日。
四、其他说明
(一)校本培训项目以学校为单位申报,面向全体教师策划总体方案、集中或分层分类组织培训、统一实施学分管理。每年校本培训学时安排一定不少于24学时,计24学分(一般每1学时为1学分,每天不超过8学时)。
(二)校本培训项目制建议学校结合教研活动,围绕培训项目主题开展,体现研训一体。
(三)校本培训项目管理面向全体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训学分列入县级管理,在浙江省教育厅教师培训管理平台有独立帐号的学校,都要独立申报方案、进行项目管理和评价考核。
(四)校本培训项目考核优秀的单位,校本培训负责人可优先参训“校本负责人骨干培训班” ,校本培训优秀项目优先推荐参加校本培训精品项目(课程)评比。
(五)校本培训工作考核内容包含前期校本培训项目申报审核结果、中期实施过程情况和后期的考核评价。
附件:
1.
校本培训项目申报书.doc
2.
校本培训项目档案.doc
3.
2019中小学校本培训网格分组.xls
4.
2019幼儿园校本培训网格分组.xls
(转自:浙江省苍南县教师进修学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