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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名记”成希诱奸女实习生的心理逻辑

(2016-07-06 07:11:31)
标签:

成希

女实习生

分类: 蟋蟀之声
南方日报记者成希诱奸女实习生有了最新进展,他被刑拘了。到了看守所,他少不得要向警察一五一十交代犯罪经过,警察除了问他做了什么,还会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做了什么,媒体曝光后,大家都知道了,而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警方未必会公开。但这不会是秘密,因为我们可以通过他的行为把背后的心理逻辑揭示出来。

诱奸是强奸的一种,这个定性没有问题。6月27日下午他的所作所为,也充分证明了他是在有步骤地实施强奸。他想抵赖那是门儿都没有,只会加重他的罪责!为了强奸女实习生没有后患,他处心积虑给自己做了双重保护:

其一:他企图用法律保护自己。如果他和女实习生小卉(化名)是恋人关系,那要认定他是强奸就很难。所以,他第一招就是向女实习生表明爱意,作出追求她的样子。可以想见,他在报社一层的咖啡厅向小卉表白是偷偷录了音的。小卉碍于身份面子没有言辞拒绝,但肯定是没有接受。

接着,他把小卉约了出去,抢了她的身份证开了房,一路上一直在表白,手机当然也一直在录音。他用小卉的身份证开房,就是要坐实小卉和他是恋人关系,至少是追求与被追求的关系。小卉如果事后去告他,他就可以拿出表白录音和开房记录,振振有词地说,你嘴上说不接受我的求爱,那是因为你矜持,害羞,而其实心里是接受了的,否则你怎么会同意用你的身份证和我去开钟点房呢?

其二:他企图在心理上击垮小卉,让她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只能怪自己软弱,自认倒霉。他除了用小卉的身份证开房,还在发泄兽欲后给了小卉2000块钱,并要求她把身体冲洗干净,下楼买避孕药吃。整个过程他都是有录音的。他的想法是,即便小卉事后告他,也算不得是强奸,顶多是嫖。嫖娼违法但一般不构成犯罪,再说小卉收了钱,等于默认了性买卖;还冲洗了精液,等于销毁了证据。

他认为小卉在这种情况下还去告他的可能性非常小,一是不能判他强奸罪;二是她自己也说不清;三是豁出去,对她的名誉影响太坏。权衡利弊,犯不着玉石俱焚,当然就没必要去告他。

成希的心机不可谓不深,做了此等恶事,还希望法律做他的帮凶,还利用人性的弱点制造心理优势帮他逃脱罪责。他的“套路”是:给强奸披上求爱、求欢的外衣,再用对方的身份证开房,让她有口难辩,再通过给钱补偿对方,让她不至于心理失衡到跟他鱼死网破。这个套路他运用得如此纯熟,可见之前有N次实践,且屡屡得逞。

自打把小卉当了性猎物,他就开始观察她,在心里预估风险。在带她实习的过程中,他发现她温顺听话,胆子小,人也单纯,是一只小绵羊。从小卉6月27日下午完全被他掌控的表现来看,她也的确是绵羊性格。这激发了他的狼性,在兽欲的操纵下,真的变成了一头恶狼。

他为什么要花2000块钱冒着极大的风险去强奸自己带的实习生呢?这和他的病态性心理有直接关系。他是强迫型性心理角色,是多种性心理角色中的一种,本来是正常的,但他把性心理角色泛化到生活里了,就导致了异常。性心理角色是一种角色扮演,可以是父亲、主人,甚至是强奸犯,但这显然和法律道德犯冲,所以,性心理角色只能局限在床上,下了床就要遵守人格平等的基本准则。否则,轻者让人觉得怪异,重者违法犯罪。

成希的性快感很大一部分来自精神和心理上征服对方,而不是床上的征服。对方越不可能和他做爱,和对方做爱的风险越大,就越能给他刺激。在精神征服的过程中,他的兽欲在积聚升腾,直至充满,下体长时间保持兴奋状态。只有把精神征服延续到床上征服,他才能获得极大的满足。如果单纯是床上征服,精神征服缺失,他就觉得寡淡无味。不少人喜欢撩妹,重点在“撩”,也就是精神和心理上征服对方,他们对你情我愿或对方主动的性爱,反而没有感觉。

成希事后甩给小卉2000块,一是封口费,二是他真的爽了。他没打算再和小卉做爱,因为她已经被征服了,和很多爱撩妹的男人一样,撩到了就弃之敝履。在新闻报道中,我们还得知成希企图征服其他女实习生,这肯定是事实,他是个“撩妹惯犯”!他对小卉说没女朋友,这也是真的,他的病态性心理,让他很难有正常的恋爱。

他强奸小卉,原以为还能像之前一样平安无事,可他万万没有想到,小卉体内还存有他的精液,小卉的单纯、简单,原本是他觉得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现在她的简单反而让她不去权衡利弊,在同学朋友的鼓动下报了警。试想一下,如果小卉先是告诉了父母,在父母的“思虑周全”下,很可能就不会去报警,那成希就又能得逞,逍遥法外。他在看守所里只怕要仰天长叹:“人算不如天算,这次是在阴沟里翻了船!”

成希作奸犯科理应受到严惩,他给我们的警示还包括:千万不要把性心理角色泛化到生活里,床上可以随心所欲,下了床就要正常,要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尊重对方的人格,做到相互吸引和需要,而不是强迫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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