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子行(300311)投资者索赔案再获得深圳中级法院立案
(2025-12-04 12: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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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300311)投资者索赔案再获得深圳中级法院立案
2025年12月4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律师许峰代理的部分任子行(300311)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法院立案,估计案件近期将进入庭审阶段。
2025年12月初,许峰律师代理的任子行投资者索赔已经收到法院送达的投资者损失测算报告。
许峰律师代理的任子行投资者索赔案已部分开庭,多个批次案件获得法院立案。律师团队同步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5年7月18日,任子行公告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经查明,任子行存在如下违法事实:
通过相关方式,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任子行虚增营业收入36,951,333.48元、48,435,351.70元、26,929,607.08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4.21%、6.97%、10.81%;虚增利润总额19,406,901.32元、37,317,431.71元、16,560,909.58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绝对值的85.93%、70.03%、30.79%。任子行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3年2月14日,任子行披露《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引用了上述2020年度及2021年度营业收入数据。
专业从事股票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21年4月28日到2024年8月10日之间买入任子行股票,并且在2024年8月1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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