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峰律师团队:慧球科技(600556,ST慧球)股民索赔已有两审胜诉判决,还有最后两个月
(2020-03-08 23: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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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球科技(600556,ST慧球)股民索赔已有两审胜诉判决,还有最后两个月
(许峰律师团队)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目前正在推进慧球科技(600556,ST慧球)虚假陈述案的投资者索赔征集工作。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慧球科技(600556,ST慧球)投资者索赔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部分投资者胜诉,广西高院已作出二审判决,投资者索赔目前已终审胜诉,且已顺利获赔到位,后续投资者符合条件仍可提起索赔。
2020年3月初,许峰律师团队再次收到一批慧球科技(600556,ST慧球)投资者索赔案的胜诉判决书,十余位投资者再次一审胜诉。
其他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与许峰律师团队联系。慧球科技更名为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投资者索赔没有任何影响,提醒投资者特别注意。
2017年5月19日晚间,慧球科技(600556,ST慧球)公告,2017年5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4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4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4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50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峰律师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慧球科技(600556,ST慧球)股票投资者索赔条件为:
1、在2014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9日之间买入慧球科技(600556,ST慧球)股票,并且在2016年1月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2、在2016年4月27日至2016年8月26日之间买入慧球科技(600556,ST慧球)股票,并且在2016年8月26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目前征集正在进行中,时效仅剩下最后两个月,许峰律师团队为投资者提供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律师在投资者获赔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投资者索赔律师联系方式: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
许峰律师团队
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13楼
电话(推荐加微信沟通):13701612286
qq:9767198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方式与许峰律师取得联系,许峰律师会告知您提起索赔需准备的材料。获取更多资讯可关注“许峰律师”新浪微博、或者在微信公众号搜索“许峰律师团队”并关注,我们会及时推送最新的案件征集以及案件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