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华鑫股份(600621)投资者起诉原大股东仪电集团案将再次开庭
(2015-01-31 19: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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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鑫股份上海金陵股民索赔许峰律师证监会处罚 |
2015年2月3日,新一例投资者起诉华鑫股份(曾用名上海金陵,代码600621)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将再次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同时由许峰律师代理的另外一个案件将同日会在上海一中院提起立案。
目前我们已经代理若干华鑫股份(600621)投资者起诉原大股东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并且胜诉,并且还在继续征集华鑫股份(600621)投资者的维权委托,维权诉讼在拿到赔偿之前没有任何费用。
考虑到华鑫股份投资者维权案的诉讼时效到2015年9月3日届满,故在2015年9月3日之前看到本消息的华鑫股份(600621)投资者均可与许峰律师联系。
对于此前部分投资者已经成功获赔的消息,上海高级法院发布的新闻已经确认。如果对此前获赔资讯存在疑问,可到法院网站核实:http://www.hshfy.sh.cn/shfy/gweb/xxnr.jsp?pa=aaWQ9MzQ5NTQ4JnhoPTEmbG1
提起索赔的华鑫股份(600621)投资者应满足如下条件:
在2008年6月2日至2010年5月11日期间买入华鑫股份(600621,曾用股票简称“上海金陵”),并且在2010年5月11日之后卖出股票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参与此次索赔。
需要特别说明:不需要一定卖出股票才可以索赔,在10年5月11日之后继续持有的投资者也完全可以起诉。
事件起因
团队联系方式: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
地址:上海市欧阳路568号庐迅大厦23楼
电话:13701612286,18817202286
qq:408558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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