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磁卡违法被“顶格”处罚60万,躲过退市新政躲不过股民索赔
(2014-11-06 15: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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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磁卡违法被“顶格”处罚60万,躲过退市新政躲不过股民索赔
2014年10月29日晚间,天津磁卡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天津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2006年半年报至2013年半年报期间均未披露环球化学是其子公司及未将控股子公司环球化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虚计2006年至2012年各期年报合并利润两项违法行为,被予以“顶格”罚款60万。
索赔条件: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认为,在证监会对天津磁卡做出行政处罚后,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在2006年7月24日至2013年9月10日之间买入天津磁卡(600800),并且在2013年9月1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此次索赔。目前征集正在进行中。
我们为投资者提供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律师在投资者获赔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事件起因:
证监局认定天津磁卡存在的违法事实:
(一)天津磁卡 2006 年半年报至 2013 年半年报期间均未披露环
球化学是其子公司
(二)天津磁卡未将控股子公司环球化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虚计 2006 年至 2012 年各期年报合并利润
天津磁卡 2006 年 7 月 25 日受让环球化学 73%的股份,成为其控股股东,但未进行账务处理,也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虚计了2006年至2012年各期年报合并利润,其中,2010年天津磁卡合并财务报表虚增合并利润6104万元,2012年合并财务报表虚增合并利润1873万元。
团队联系方式: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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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我们接受投资者的预约来访,并携带好案件的基础资料。
许峰律师团队成功案例一览:
1、2014年,代理28位投资者起诉五粮液(000858)虚假陈述案成功获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