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峰律师团队公开征集南京医药(600713)股民维权
(2014-03-28 22: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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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药虚假陈述股民维权许峰律师证监会处罚 |
许峰律师团队公开征集南京医药(600713)股民维权
案件基本情况
2014年3月20日,南京医药(600713)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江苏监管局经调查认定,南京医药存在未及时披露放弃子公司优先增资权事项,以及未及时披露委托收购股权事项。违法事实具体如下:
(一)未披露南京医药放弃南京医药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都医药”)优先增资权事项,未及时披露南京医药放弃南京医药国际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药国际”)优先增资权事项
盐都医药 2010 年净利润占南京医药净利润的 74.5%,南药国际 2010年净利润占南京医药净利润比例为 44.1%,南京医药放弃盐都医药和南药国际优先增资权并分别与陕西和合以及红石科技签订增资协议,导致南京医药失去了对上述两个子公司的控制权,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了重要影响应立即披露,而南京医药未披露放弃盐都医药优先增资权的议案以及与陕西和合签订增资协议的事项,未及时披露放弃南药国际优先增资权的议案以及与红石科技签订增资协议事项,于 2012 年 3 月 7 日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未及时披露南京医药委托南药国际收购盐城恒健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恒健”)86.825%股权事项
盐城恒健 2010 年度 86.825%股权相关的净利润为6061495.13 元,占南京医药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64.67%,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五)项规定“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的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交易,构成《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的应当披露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而南京医药对这一事项没有及时披露,于 2012 年 3 月 7 日进行了补充披露。
南京医药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虚假陈述,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另外,证监会还对3名负有责任的时任高管也分别处以3—4万元不等的罚款。
索赔条件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认为,在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南京医药作出行政处罚后,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
在
2011年12月4日至2012年3月7日期间买入南京医药股票,在2012年3月7日之后卖出造成损失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均可向南京医药提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要求南京医药赔偿其虚假陈述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律师费用
许峰律师团队致力于推进投资者维权法律服务的市场化和专业化,参照国内外投资者维权法律服务的惯例,此次南京医药案件的律师费用安排如下:
我们为投资者提供风险代理收费收费模式,律师在投资者获赔前不收取任何费用,在投资者获赔后根据获赔数额收取一定比例作为律师费用,如不获赔,分文不取。
律师合作:
从
2013
年年底开始,许峰律师团队欢迎各地律师洽谈合作事务,详情请关注许峰律师公众微信(公众微信搜索
“
许峰律师
”
)。
律师联系方式: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
地址:上海市欧阳路
568
号庐迅大厦
23
楼,电话:18817202286、13701612286,
qq
:
408558028
电子邮箱:408558028@qq.com
。
按照老规矩,我们接受投资者的来访,需要提醒投资者的是,来访之前请准备好相关案件的基础资料,并且与律师预约。
关于许峰律师团队的基本介绍:
■我们是专业从事投资者维权工作的律师,我们提供的是优质的法律服务,并且在公开征集案件中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投资者获赔后再按约定比例收取律师费,不获赔不收取。
■我们代理的64位ST东盛(600771)投资者索赔上市公司共计获赔510万元,是ST东盛系列案中,代理人数最多、获赔金额最大的律师,该案2013年初被《人民法院报》评为“2012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我们代理的20位ST沪科(600608)投资者索赔上市公司亦顺利获赔,该案2013年3月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12年度上海法院金融审判十大案例”。
■我们代理的49位夏新电子(现象屿股份)投资者索赔上市公司2012年顺利获赔,该案系中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成功后投资者民事索赔并且获赔的首例。
■近两年,我们还成功代理了新嘉联(002188)、中弘股份(000979)、江苏三友(002044)等投资者索赔上市公司案,并顺利和解获赔。
■更早前至2007年,我们的成功案例还包括了投资者诉外高桥及普华永道虚假陈述案、投资者诉天一科技、银星能源、九龙山、开开实业、海鸟发展、中捷股份、华盛达、中关村等若干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索赔案并获赔。
■截至2014年3月16日,我们律师团队正在征集代理的案件及进展包括(相关征集条件可查阅许峰律师新浪博客或通过电话、qq等方式与许峰律师联系):
一、宁波富邦虚假陈述案(600768,已有数十个案件被法院受理,部分案件已经开庭)
二、佛山照明虚假陈述案(000541,已有一百多个案件被法院受理)。
三、绿大地虚假陈述案(002200,目前首批11个案件已经提交法院)
四、宋都股份虚假陈述案
五、天目药业虚假陈述案
六、光大证券816乌龙指事件引发的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件(目前已有16个案件获得了法院受理)
七、汉王科技虚假陈述案
八、上海家化虚假陈述案
九、宝安地产虚假陈述案
十、华鑫股份虚假陈述案
十一、恒天海龙虚假陈述案
十二、紫鑫药业虚假陈述案(002118,目前首批3个案件已获得受理,第二批13个案件已提交法院)
十三、上海物贸虚假陈述案
十四、鲁北化工虚假陈述案
十五、ST亚星虚假陈述案
十六、水井坊虚假陈述案
十七、多伦股份虚假陈述案
十八、美达股份虚假陈述案
十九、博盈投资虚假陈述案
二十、宏磊股份虚假陈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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