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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抢劫女人张洪泉弃灰之法 |
分类: 如是我说 |
作者:张洪泉
8月3日,陕西渭南。凌晨,一女子被一陌生男子拖倒在地殴打,并将女子拖拽出监控范围。8月4日,蒲城县公安局迎宾路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目前已立案调查。(澎湃新闻网8月5日)
近日一家KTV发生一起悲剧!徐先生和其家人去唱歌却被陌生人打了其妻子在打斗中不幸身亡!(新晚报8月6日)
频繁出现恶性事件,说明现行法律不足以威慑穷凶极恶的歹徒,面对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的邪恶分子,应该从严从重从快处置,使用“弃灰之法”,达到杀一儆百的效果。
“弃灰之法”精髓在于震慑。《韩非子
内储说上》说:“殷之法,刑弃灰于街者。”说的就是:把向大街上洒灰的人杀死。据史料记载,因此商都的街道非常的整洁。事实上,基本没有人敢当街洒灰,也就没有人因此被杀。法律严酷的意义,往往在于震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的如火如荼,但社会上暴力案件还是层出不穷,折射出地方的民风不古,人心险恶,让人感到恐怖和厌恶。一个人作恶或许是人品人性有问题,但是相当一部分人作恶,则说明是现行相关法律对犯罪嫌疑人的震慑作用不够,让他们内心没有恐惧之感,脑子一热就大打出手,或者暴力抢劫,作奸犯科。
乱世须用重典,放纵邪恶就是对老百姓的不公,期待对杀人、抢劫等案子从重从快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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