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博文
正文 字体大小:

传统逻辑研究的主要思维形式

(2009-12-02 22:06:45)
标签:

2

杂谈

如果不仅承认物质性实体的存在,而且也承认类、性质、属性等抽象实体的存在,则称之为柏拉图主义,根据具体情况,柏拉图主义又可以分成不同的类型:如果一个本体论者断言存在物质性的事物,和子对象成立了其他抽象的实体,作为一个阶级,目前 那我们就称之为单范畴的柏拉图主义;如果本体论者一方面断言了抽象实体的存在,假设另一方面,在不同的域中至少有两个独立的实体, 那我们就称之为多范畴的柏拉图主义。如果在多范畴的柏拉图主义中他恰好假定了两个实体域,请参阅柏拉图哲学的双重方面。
就传统逻辑与现代逻辑的区分来看,逻辑与本体论的联系是不相同的。
传统逻辑的特征之一就是其研究内容与传统的哲学认识论联系过于密切,认识论,逻辑,哲学的内容和内容混合 因此,传统逻辑与本体论总是直接或间接地发生联系,或者说,传统逻辑总是直接或间接地以本体论为基础,这一点,我们可以尝试提供一些例子: 传统逻辑认为,概念、命题(判断)、推理是传统逻辑研究的主要思维形式,而在这些思维形式中,概念是最基本的元素,由这个命题及其推理的形成。 因此,传统逻辑认为概念是思维的细胞,是逻辑的基础。而在传统逻辑的概念理论中,认为概念包含内涵与外延两个方面,并且有一定的影响的概念,对象属性是在特定的属性或概念的性质体现 概念的外延则是指具有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的那些对象。这种观点实际上对概念理论赋予了本体论的要求,是否存在“,”目的是要反映的概念 且要求通过概念所指的事物来研究概念本身。正是由于概念理论中的这种本体论要求,有“,也不可避免地这样做,这一概念有任何”,“存在,需要 从而也就导致了直到目前仍在争论且无定论的所谓“空概念”或“虚概念”及其相关问题。

阅读 评论 收藏 转载 打印举报
已投稿到:
  • 评论加载中,请稍候...

       

    验证码: 请点击后输入验证码 收听验证码

    发评论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不良信息反馈 电话:4006900000 提示音后按1键(按当地市话标准计费)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