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博文
正文 字体大小:

所谓的绝对命令

(2009-12-15 12:30:45)
标签:

2

杂谈

康德以自律的善良意志作为伦理学的出发点。问题是怎样才能辨别善恶呢?他认为辨别善恶,并不需要专门的教育,只要靠直觉就足够了。不过他不愿意用“直觉”这个术语,而称它为“判断力”。在康德那里,这种判断力来自“神”,在知识,而不是从自然世界。 “为了成为正直而善良的甚至是聪明而有德行的人,我们并不需要任何科学和哲学”。在理论中,理性一旦脱离经验就会同自身发生矛盾,它会走向不明确和混乱;在行为中,实践的判断力一旦摆脱感性材料则等于清除附带的杂质并使任务简单化。这里是一个道德清洗,不模糊的形式。
在康德看来,实践理性的对象是至善,即发现和实现人的自由所需要的东西。康德说,与理论理性相比较,实践理性占前位。主要问题是一条线,首先 知在后。在这里,他的哲学从思辨结构中解脱出来,进入了极端重要的领域,使人有可能找到道德基础这个牢固的立足点。
康德的道德概念不是从经验中引出来的,它们是先天地蕴含在人的理性之中的。康德反复强调了这一点。 在康德那里,对抗社会的日常经验是与道德相矛盾的,与其说它是在教育人,不如说它是在精神上使人成为畸形。道德行为看起来是执行往往与周围现实的无道德实践相反的某种内在命令的结果。
严格地说,我们的行动风格。 康德强调应把为达到特定目的的命令同那些不以这一点为先决条件的命令区分开来。行为受目的制约并被规定为某种手段的命令是假言命令,不以任何目的为前提条件的命令为绝对命令,道德行为乃是绝对律令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不想做到的需要, 行为本身就是必须的。康德的绝对命令的最准确的表达就是:要这样地行事,使你意志的规范始终能够成为普遍立法的原则。其实他的意思就是:对别人采取你希望他对你采取的那种态度吧!什么是我们的酒吧,大家! 吧!所谓的绝对命令、道德律令、形式的道德原理,就是要求任何经验准则必须具有普遍有效性。在康德看来,人的行为要成为道德的,就看这种行为能否成为普遍的原则而不自相矛盾,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照好像你的行为准则能经由意志变成为普遍的自然律令而行动”。其实,老实说,形式逻辑的形式以及任何逻辑推理,假言三段论(和其他按顺序),推理的必要措施,确保一致和正确性那里 任何道德准则必须符合这个“立法形式”才能保证它是道的。 “”道德形而上学基础的 康德为了说明其抽象的道理,还举了四个子,假如人不发展自然赋予自己的才智而纵情享乐,看到人家贫苦,自己明明能力去帮助却袖手旁观等,他认为这些都是不道德的。


相关链接:

全面了解国内旅馆选择与住宿须知

海洋民族心理素质

自己愿意将身心性命投靠佛

性格耿直的硬汉型员工

不下水就不可能学会游泳

简历和面试——敲开用人单位的大门的两道门槛,

喝汤讲究学问及煲汤小常识

纺纱技术逐步提高的过程

发表“异”见的艺术

avi to zune converter

阅读 评论 收藏 转载 打印举报
已投稿到:
  • 评论加载中,请稍候...

       

    验证码: 请点击后输入验证码 收听验证码

    发评论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不良信息反馈 电话:4006900000 提示音后按1键(按当地市话标准计费)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