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头小伙子天才的创意
为什么连续使用‘毛头小伙子’的称呼,原因是只讲述爱因斯坦刚刚踏进物理学领域前三年(1905-07年)发生的事情,这时候他还是一个默默无闻者——请读者无须怀着特别敬畏的心情,去对待这些事情;只有把心态放平,才能够不偏不倚地正确剖析、甄别呈现在面前的是是非非。
讲到《论动体的电动力学》,都说是爱因斯坦通过一个‘理想实验’讨论‘同时性’问题如何如何,实际上根本没有说准要害。爱因斯坦在‘相对性原理与由之得出的结论’中,把他写《论》的心路历程已经讲得非常明白。
一开始他是想把洛伦兹变换用于运动学方程S=Vt,由于发现“大家都知道,理论同实验之间的那种矛盾,通过Lorentz和Fitzgerald的假设(根据这种假设,运动物体在运动方向发生一定的收缩)可以在形式上消除。但是,在这方面引进的这种特设假设,看来只是一种拯救理论的人为方法”。
但是,爱因斯坦却对这种假设的实用有效性做法情有独钟,就产生了“可以把H.A.Lorentz引进的他称为‘地方时(Ortszeit)’的这个辅助量直接定义为‘时间’”的奇想,进而再“把前面的变换方程用符合新的时间概念的变换方程来代替”之。
据此不难判定:爱因斯坦是从‘二、电动力学部分’中有所发现、获得创意的灵感,把‘地方时(Ortszeit)’直接定义为‘时间’后,又对‘一、运动学部分’做了非常必要的修改,才最终完成这篇文章的——要想真正弄懂《论》,就必须对《论》倒着读,即从第二部分中去寻觅他的天才创意。
“如果一个观察者以速度v相对于一个无限远频率为ν的光源做这样的运动,使“光源-观察者”连线同参照于对光源静止的坐标系的观察者的速度构成夹角”——要想正确解读《论》,就必须从这一段话切入。
经典运动学使用直角坐标系描述运动的方法,都是把观察者定位在静坐标的原点,让运动物体穿过原点,可以称之为观测线与运动线重合;爱因斯坦做了两点突破性的改动:
一是让观察者运动,二是让运动物体不过原点,观测线与运动线有夹角。
依据经典这种观测完全没有办法实现,因为观察者根本就不可能离开地球表面在空间中飞行;但是有第二个条件作为补充,观察者不再静止而运动,竟然神不知鬼不觉地变成了现实——观察者必然随着地球而转动,而无限远处射来的光又随时都可以接收到;且观测线与运动线的夹角却随时在变。
“哥白尼在这一时期的开端给神学写了挑战书,牛顿却以关于神的第一次推动的假设结束了这个时期”——恩格斯这话终于有了答案:哥白尼认为‘运动是绝对的’;而牛顿力学的哲学基础却是亚里士多德那‘静止是绝对的’,即要描述地上静者恒静物体的运动,没有上帝的推动那怎么可能?
从哲学角度考察,就是爱因斯坦‘让观察者运动’的异想天开,一步居然跨越了两千年,即从亚里士多德直接跨入了哥白尼时代——人类的飞天梦想,就这样悄悄然地得以实现了。
为什么一百多年都没人这样看待,根源还在于缺乏牛顿、非牛顿范式之分的最基本理念;最终导致弄不清楚《论》中两部分之间、必然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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