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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奖30万元,对周建刚而言是“意外的惊喜”:曾经被毒地戕害健康,因举报而有家不敢回的他,如今终于获得公正的褒奖,这让人欣慰。
饶是如此,这笔创“纪录”的30万元奖励,仍难令人满足。最严环保法实施之后,对于污染企业的处罚金额动辄翻了十倍百倍,但举报人所能获得的奖励依然微薄。以郑州为例,今年前三季度,对于所有大气污染举报的奖励总额,只有27万元。当然,有奖金已经算不错了,举报污染“零奖励”的个案现实中比比皆是。
环境污染的治理,需要建立重奖举报的制度。污染治理不可能是政府一家的事,尤其是在现今,环境执法力量严重不足。以上海为例,两千多万的人口的大城市,从事环境现场执法的人员竟只有不到600人。这种情况下,环境执法不可能对每个污染现场进行及时覆盖。而通过重奖举报,激励公众的参与,则能弥补执法能力的缺陷,让环保部门摆脱“单打独斗”。
例如周建刚举报的那块毒地就是如此,几经易手,外人早就忘记了其曾经化工厂的身份,更不知道这个化工厂曾暗中填埋大量危险废物。若不是有心的周建刚偶然发现这个秘密,并执着走上举报之路,这块毒地不知还会“隐身”到多久。
在毒地的修复中,公民举报同样作用不可小觑。现实中,许多毒地的修复往往存在猫腻,比如为了省钱而简化修复方案,比如操作不规范而导致二次污染等,有的还搞层层转包谋利。
要想唤醒更多民众举报污染的热情,对于涉及毒地等环境污染的举报,奖金不妨再大幅度提高,哪怕数以百万计、千万计,也不算多。
□于平(环境研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