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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的陌生化与熟稔化
一
“陌生化”,是俄国形式主义诗学的一个重要理念。他们认为,艺术鉴赏是一个不断深入的体验过程,增加感觉的难度和时间的长度,就能一步一步逐渐达到审美目的。这样,诗歌创作就必须“陌生化”。“陌生化”,是指在艺术上超越惯性、俗常、重复、老旧,以情思和形式的新异与独特,使人们从对生活的漠然和麻木中惊醒,从而对世界获致新的认知和感悟。
例如,来小兮的《花瓣》一诗:
这首诗,写茉莉花在春风中从绽放、嫣红,直到零落。但不是一般地说“花开花谢”,而是首先把花指认为“伤口”,既然是“伤口”,伤口流血,自然成“殷红”;接着,点明它的功用:“涂心”一词,顺着“涂唇而来”,“涂唇,涂心,涂指甲”,几乎囊括了她的身体的全部;然后,展示了它的凋残:“沉然,失血,一点点溃破”。这样的诗句,闪跳、断续、奇绝,于不寻常的清丽中,有效地传导了一个年轻女性生命的打开、跃动与落寞……
“熟稔化”,是中国诗歌传统的一个艺术理念,所谓自然,本色。它是寻常生活的记写,人们普遍情感的凝聚。不违背习见、常事,而是以常情、常理出之,平实素朴,却也激动人心。这是一种日常美学,生活美学。
例如,刘章的《乡音未改》:
千里相思,一日归来,
婶子大娘都说我乡音未改。
乡音未改,乡音难改,乡音怎改?
家乡的泉水是哺育我的乳汁,
家乡的父老是我永恒的爱。
即使白头,我还是家乡的童孩,
乡音常在,家乡人禀赋常在:
山的坚强,水的柔情,树的直率!
乡音不改,我的诗情不衰,
唱高山流水,向五湖四海。
这首诗,写乡音。乡音——乡情,是带有地域性。“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人从小习得语言,是他不可磨洗的胎记,它甚至伴随终生。那声调、韵味,负载着人的生命的源初。落叶归根的乡愁,都聚集在“乡音未改”之上。“乡音未改”,是人们普遍的生命情感,而且,古今皆然。贺知章:“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这已成为中国诗歌的原型意象和母题。
陌生化,生涩,新异,固然是一种艺术探求。而熟稔化,寻常,典型,亦是一种不可或缺的审美样态。两者不可偏废,或扬此抑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