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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证据收集

(2012-11-08 16: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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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维权法律知识
原文地址:证据收集作者:一杯茶

一、    法定证据的种类: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
(-)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二、 视听资料-录音与录像

视听器材-随身携带录音机和摄像机、照相机、MP3 、 MP4 、录音笔,可以作为被视为辅助性证据。

 

三、 录像取证注意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九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人-那家工厂的员工(如工衣)

        事-正在做哪道工序、对工人的影响

        时-拍摄时间

        地-车间、工位

        物-有毒有害物质是甚么?

 

四、录音要点

1.谁(协商对象、自己)

2.事(要对方证明的事情,如劳动关系、工作时间、赔偿口头协议.....)

3.抓紧主题:别跑题

4.套话:尽量让对方发言

5.保留录音原件:如果把录下的音频文件移动到电脑硬盘、光盘等,证据已遭到剪切、黏贴。

 

五、证人证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九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利害关系的认定:亲人可以当证人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五条 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六、物证

1、 劳动关系常见的证据
包括劳动合同、厂牌、暂住证、社保卡、银行转帐卡、饭卡、工卡、用人单位盖章的工资表(单)、用人单位盖章的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明书等。
 2、“高新科技”的证据
短信、电子邮件(公司邮件系统、短信平台系统)、 公司内部网络公示文件等等。

七、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九条: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第七十条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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