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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

(2009-11-17 22: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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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午夜飞行

2009年夏天到冬天。我写完了自己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空荡荡的房间里,只有键盘敲奏出来的叮咚声音。从早晨持续到日落,重回往复。时间就是这样从指缝中悄悄流走,像一滩没有波澜的水,雁过无痕。

 

常常陷入一种沉溺的状态,到最后,我发现自己开始变得无法自拔。有时候会为这样的沉迷而感到深深恐惧。因为有太多的话要说,所以注定要没有节制的往下延续。以至于到后来,文字越写越长,速度越来越快,需要倾诉的感情越来越厚重。某一天黄昏,保存完文档,我走到窗户边,看到外面一大片浓郁的金黄色,心底怆然。打开窗户,秋风灌进来,吹入心底,凉丝丝的。

 

这是不是自己一直在寻找的生活。有时候我会思考这个问题。

其实答案一直明确。这就是我在寻找的生活。有一个人陪伴,然后日子充满淡定的色彩。

是。不是。然后自己又是满腹怀疑。

 

生命和灵魂一样,需要仔细推敲。人就是在这种不断推翻自己,然后又重塑自己的动作中找到折中的赖以栖身的位置。夜色漆黑,走到大街上,看到行色匆匆的人们。任何时候,世间都一直熙攘着。

 

修改文字的时候,发现自己过多的描写到死亡。我知道这是始终不能避开的话题。像小说中的人物一样,对死亡,我同样拥有发自天分的敬畏与折服。

 

一个写作者,需要用文字温润读者,达到感动的效果。而读者,则需要用心底最深的最真实的情感,来回馈心灵的豁朗。付出与收获,始终是我们需要平衡的东西。不管是你,或是我。都是如此。

 

打完最后一行字,有太多眷恋涌入心口。仿佛是看着自己培养起来的孩子慢慢长大,就在此刻,即将要从身边离开,知道还有很多叮嘱没有说出口,却又不得不断然结束。倏忽间,我看到远方的景象。内心的景象。我的心是一个宽广的田野,风在呼啸,云朵在天上飞,大地间开满明黄色的野菜花。实在是太温暖,太美丽了。我满眼都是灼热的泪。

 

我喜欢黄色。因为那是童年的颜色。10岁那年。我记得。奶奶家的后院,是一大片一大片灿烂而自由的野菜花,明朗得使人窒息。

 

前几天,注意到邮箱里的一封信。他这样叫我。麦麦。麦穗也是明艳的黄颜色。我的心里很温暖。因为曾有一个人,也是这样叫我的。他说,你相信吗。你会是一个早死的人。因为你心藏暴戾,你的轮回不够完整。

我在心里微微一怔。

 

写完初稿的那晚。正是北京的第一场雪,有点纪念的意思。我告诉了一个始终在关注我的人。现在,我同样感谢你们,告知你们。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变得这样喜欢感恩。不知道。这是我给自己的第一次否决。

我从未给予过自己否决。因为我的心是一朵坚韧蔷薇,扎根在泥土里,不会轻易断裂死去,仍旧需要浪迹天涯。

 

文字一直在写。我想,这就是我要的生活。因为始终一往无前,所以没有任何惧怕。我想我不会退缩。

但是太累。

 

所以我需要用一段时间,来彻底告别,或者怀念。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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