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保罗在以弗所斗兽

(2011-03-30 09:16:00)
标签:

以弗所书

神话

保罗

文化

分类: 圣经经文研究批判
和老师谈加拉太书的真伪问题的时候提到,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中自诩曾经在以弗所斗兽: 

15:32 我若当日像寻常人在以弗所同野兽战斗,那于我有甚么益处呢?若死人不复活,我们就吃吃喝喝吧!因为明天要死了。 

这种言论反映了一种多么低劣的道德水平暂且不说,就说这斗兽的事情就很蹊跷:按公认的说法,保罗是罗马公民(其实这只是使徒行传的说法,保罗书信中没有说过保罗是什么公民),可是,按照罗马法的规定,罗马公民不能被判到角斗场与野兽搏斗,那么,罗马公民保罗怎么会被判去斗兽呢?这个问题我曾经公开问过基督徒,当然是没有答案的。有几个华人基督徒知道罗马法有这样的规定呢?西方普通信徒中也没有多少人知道。 

看这一节第一句的话:“我若当日像寻常人在以弗所同野兽战斗,那于我有甚么益处呢?”言下之意就是,保罗在以弗所不是以寻常人的方式与野兽搏斗,而且这次斗兽也是广为人知的——如果没有相应的背景知识,读者读到这么一个简短的描述,定然会觉得莫名其妙。但是,这个不仅与野兽搏斗,而且“被犹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减去一下;被棍打了三次,被石头打了一次;遇着船坏三次,一昼一夜在海底”(哥林多后书11:24-25)却安然无恙的神人保罗,不仅在保罗同代人中默默无闻,而且直到西元140年都几乎没有人知道 —— 说几乎没有人知道,是因为有两样作品明确无疑地知道并且引用了保罗书信:一个是据说大约产生于81-96年或96-98年的克莱门前书,号称是罗马主教克莱门写给哥林多教会的长信,32-35页草莎纸(普通人写信也就一两页的样子);另一个是据说产生于西元110年前后的伊戈那丢书信,号称是这位安提亚主教在被押解到罗马受难的囚路上写给小亚细亚教会和罗马教会的七封信。这两种文献虽然因为两三个神学大拿的断定自19世纪末就被多数人认为是真实的,但是,只要不带任何偏见,粗略看一下就能断定这两种文献一样是西元2世纪中叶之后伪造的。 

回到保罗斗兽的话题:保罗是怎么样不以常人的方式与野兽搏斗并劫后余生的呢?在马吉安“重新发现”保罗书信之前的文献中是找不到答案的,但是在西元150 – 200年间产生于小亚细亚的一部所谓经外书中有详细的描述:保罗与苔克拉(Thekla/Thecla)行传。 

这部行传至今只有不完整的版本,不过我们能在其中读到保罗以不寻常的方式斗兽的故事。简单地讲就是: 

保罗因为宣传禁欲而被判斗兽,在以弗所被带入角斗场与野兽搏斗。当一头新近捕获的狮子被赶向保罗的时候,保罗认出,这是那头不久前接受自己洗礼的狮子,然后就出现了使徒与狮子的对话 —— 这头狮子还会讲人话: 

保罗问道:“狮子,你不就是我洗过的那只吗?” 
狮子回答说:“是的。” 
保罗又对它说:“你怎么被抓了?” 
狮子回答说:“保罗,和你一样。” 

观众因为两者的和睦而开始失去耐心,其他的野兽也被放出来冲向保罗,这时候,如同美丽的苔克拉在Ikonium(今土耳其境内的科尼亚)大剧场被烧时一样,上天的神力显然不能再无所事事地旁观,就直接插手了。角斗场上空原本晴朗的天空突然聚满了恐怖的乌云,一场巨大冰雹打死了角斗场的多数观众,剩下的四处流窜,保罗和狮子则安然无恙。 

最后,保罗向自己的兽类弟兄告别:他离开角斗场,前往马其顿,“而狮子则走往山中,如同他的习惯一样”——继续和保罗一样向猛兽宣传禁欲?(引自德特琳:《伪造的保罗》) 

哥林多前书的保罗以异乎常人的方式斗兽是否就是指这个传说,而这个传说是在“保罗”写哥林多前书的时候就已经在民间流传,还是哥林多前书出来以后好事的人穿凿附会出来的,这就不得而知了。不论如何,以非寻常人的方式与野兽“搏斗”而安然无恙,这和狮子受洗说人话一样,属于神话传说的范畴,而写哥林多前书的人把这种神话当真事写,只能说明神话的主角已经是传说中的人物,而不可能是写信人自己。 

对了,狮子受洗说人话——西方有这么一个笑话: 
一个牧师到非洲度假,突然被一群狮子包围,逃跑无望,于是跪地闭眼祷告:噢,主啊,饶恕我吧!让你的恩典在我身上显现吧!请你命令这些狮子像真正的基督徒一样啊! 
等他睁开眼的时候发现,狮子围着他坐成一圈,两爪合并着祷告:作我们的客人吧,主耶稣!你送给我们的,请你给宣福! 

如果有人以狮子的口吻恶搞出一篇信仰见证来,我们寻常人只会看看一笑,断然不会当真,但是我们非比寻常的基督徒同胞们说不定会虔诚地拿来当真实见证到处宣扬,如同把像爱丽丝梦游仙境的保罗当真一样。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