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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地狱的和尚

(2011-06-20 17: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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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

生命

罪与罚

分类: 大漠孤烟直·也不佩服大主笔

网络好友“真実はいつも一つ”先生给我讲了有一个禅理的故事:从前,有一个和尚和一个屠夫是好朋友。和尚天天早上要起来念经,而屠夫天天要起来杀猪。他们约定早上互相叫对方起床。多年以后,和尚与屠夫相继去世了。屠夫上了天堂,而和尚却下了地狱。原因是屠夫天天作善事,叫和尚起来念经;而和尚却相反天天叫屠夫起来杀生。

这是一个什么道理呢?

有人讲这不过是告诉人们有人说的和做的不一样,有人说其实善恶本身就是一个整体,只不过从哪个角度去看。要是照我的意思,却是觉得,有的时候你做的可能未必出于你的本心。比如和尚未必就是想杀生,屠夫也未必就是想念经,可能是没有任何一种目的却达到了一种出于意料的效果。所以人时刻反思自己的行为,因为你不经意间的一个举动,就可以改变一种现实所以,行不可以不慎。

然而这个故事却是有漏洞的,比如罢,屠夫杀生的罪孽和他教和尚念经的功劳究竟哪一个更大的呢?难道只凭一点小善就可以弥补他的大恶吗?何况和尚的念经也未必就是好,就是善。我们承认僧人的念经是对自己内心的一种反思,也是对自身的一种提高,但总归还得做事,回到俗世中去做事,否则就只停留在一人一地,不能达到普度的效果。所以我已经多次表示过十分崇拜一种观念,这就是所谓回向。回到人群中普度,而不是拜一些石像和颂一些经文。与其求神拜佛,不如去做佛做的事,这才是佛的本意。再者说,和尚便是不叫屠夫早起,屠夫也照样是去杀生,早起与晚,不过是程度差别。就算是入地狱作为一种惩戒,从法律的角度而言,屠夫也是主犯,和尚只不过是从犯而已。惩从避主,本身就是一种不公。况且如果和尚真有向善之心,虔诚恭敬,佛祖又何必因他的无心之过比不上屠夫的无心之德而做出这样的断定呢?

还有一点最深刻的在于,难道屠夫的杀生真的是在作恶吗?有人说:“自杀是对自己的解脱,杀别人,那就是罪恶了。以自己的意愿杀自己,那叫给自己解脱,以自己的意愿杀别人,那叫罪恶。”不过我想他还是搞错了题目,因为我们要证明的不是“别人”而是“动物”。说到这,也许有人不禁跳起来了:“荒唐,生命都是可贵的,难道还要分人与动物吗?”我觉得在我等俗人看来还是需要的。拿我自己来说,我就从来不能离开鸡肉。但你总不能因为我戒不了鸡肉,然后教我去死吧?所以人与动物,虽然都是生命,但确实是有差等的。所以周武王说“人为万物之灵”,是有道理的。再往深了说,就是在这样一个世界只能有有差等的爱,而不能有无差等的爱。这是伦理学上的一种思考。

在自然学中,人吃动物,又符合自然的食物链。动物吃动物亦然,我们总不能说黄鼠狼与鸡的生命是平等的,那么黄鼠狼吃掉了鸡就应该受到道德上的惩罚,这自然也不可取。所以人圈养动物,吃掉动物,是符合生态平衡的,与道德无关。自然如此,无可选择者,所以成其必然。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说屠夫的杀生过多,超过了自身的需要的滥杀成为了一种罪呢?恐怕也未必如此。我们可以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屠夫的杀生是为了什么呢?答曰:杀生为了赚钱,赚钱为了生存。那么再问:为什么杀生可以赚钱呢?答曰:因为人们有需要。所以说到底,屠夫的杀生是为了迎合类似我这种人的需要,而人的需要又是一种必然。所以屠夫的杀生在这样一点上来说恐怕也能说成是犯错,或者作恶。如果非要认定这是一种恶的话,那么这个恶也应该有全世界食肉的人来承担,而不能完全归罪于屠夫,更不能因为和尚叫醒了屠夫,从而归罪于和尚。所以我认为整个故事里有一个荒唐的地方,就在作为生命主宰的上帝或者佛祖一定要去讲究人与动物生命的平等,而事实上却不能,因此造成了故事里和尚的悲剧。

忽然想起了星云大师的一句话:弱者,你的名字叫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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