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业内人士哀叹:中小企业融资难,难于上青天!最近,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似乎看到了一线曙光,中国证监会4月1日凌晨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后。有人惊呼:“中国的纳期达克版终于即将启程!”
面对一片欢呼雀跃,创业板真的会成为中小企业的救命稻草吗?
中小企业融资难一向是业界众所周知的问题,多年来,业界和管理层均想了很多办法,效果并不明显。尤其在2008年全球性金融风暴降临之后,国内业界一片哀鸿,资金链条纷纷断裂,中小企业更是折损半壁江山。在此背景之下,中小企业急需融资补血,融资难的困境就更加彰显。
资料统计显示,2007年底,中小企业已经达到了4200多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创造了95%以上的GDP,60%左右的社会销售额和近一半的税收,以及60%以上的出口总额。和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之初不同,中小民营企业占据了国民生产总值的绝大部分份额。中小企业的存亡直接关系着整个国家民生。
2002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小企业促进法》,这部法律颁布以后,效果并不明显,业界把这部法律誉为“中看不中用”的法律。这部法律并没有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性问题——融资难,其他的细节性问题的修补无助于核心问题的解决。
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其关键在于我国尚未建立一套非常完善的信用评估机制,与之相匹配的是我国的银行体系商业化程度不够。我国的融资渠道应该说绝大部分仍被国家垄断,四大商业银行仍是国有商业银行,政策上的保障或各级领导人的保证往往比商业信用更管用,商业银行贷款的去向仍然是各级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要想从这些银行获得贷款,尤其信用贷款,几乎不太可能。
上市融资,也几乎一直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专利。依据这次证监会公布的创业板上市的暂行办法,登陆创业板的企业,必须满足的条件包括:发行人必须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对于盈利指标的要求是两选一,即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要求企业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依照证券法的原则规定,上创业板企业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不难看出,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条件之苛刻。在这些条件的约束之下,中小企业能够出线获得上市机会的可谓凤毛麟角。据《香港明报》报道,中国证监会将沿用初期挑选国企到本港上市的方法,要求拟上市的企业先向省、市政府申请,然後再由省、市政府,根据行业、地区的“配额”作出挑选,再推荐到中国证监会备案,然後方可到创业板上市。这种配额制度的存在不仅给监管机构的寻租存在漏洞,而且这些条件本来就很模糊,符合明文规定条件的企业有很多,所以创业板上市仍将存在着诸多的不透明性,存在着诸多的不公平竞争的可能。
严格的监管条件,决定了去市场公募毕竟是少数幸运儿的乐园。创业板顶多只能解决很少的一部分企业公募资金问题,大多数民营企业只能通过其他渠道各显神通。在这种背景之下,还得需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商业银行体系,让民营银行、城市银行进一步充实银行业,使得信贷的管道多元化、灵活化,才能将资金的甘霖洒遍更多的民营企业。
不过除了通过公募市场来融资之外,另外还有一些新兴的融资管道如通过融资中介来推动资本方和项目方见面洽谈,中华资本项目网(www.ziben5.com)就是这样投融资平台,将为中小企业的融资建立网络管道,实现与资本方更加便捷的对接与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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