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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凯迪民事起诉书

(2010-03-27 02:33:21)
标签:

起诉

凯迪

侵权

分类: 随笔

原告:华泽  网名:灵魂飘香

住址:北京东城区······  电话:13811951811

身份证号码:······

 

被告:凯迪网络资讯有限公司,住址海南省海口国贸北路德派斯大厦C座21层

法定代表人:肖增建

 

案由:基于合同违约构成的侵权,被告侵犯了原告的言论自由权利。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恢复原告在凯迪论坛所发帖子及回复;

2、要求被告在论坛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都是在凯迪论坛注册并参与“[转帖]寻找中国之路网络大讨论”的网友。2010年3月,网友“看辩行2”在凯迪论坛猫眼看人版块发布题为“[转帖]寻找中国之路网络大讨论”帖子,点击量8000左右,跟帖者近800人次。正当讨论进行当中,该帖于3月5日突然被删。当天下午,原告打电话去询问值班编辑删帖原因,回答说不是凯迪的原因,请谅解。原告问是否可要回跟帖,回答说不行。晚上原告再次打电话想了解一下确切的跟帖数量和点击量,值班编辑没有正面答复。

 

原告认为,凯迪论坛是一个提供网络服务的公共社区,原告同意并完全遵守了《凯迪网络用户与信息管理条例》,成为凯迪论坛的注册用户,并按照论坛的相关规定发帖交流。原告与被告即形成了合同关系,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原告遵守《凯迪网络用户与信息管理条例》便可在凯迪论坛公开发表相关内容,被告也应遵循合同的规定,履行作为论坛空间提供者及管理者的责任。

 

原告被删除的帖子及回复属于正常的网络交流信息,既没有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也没有违反凯迪论坛的管理规定,论坛管理者无故删除原告所发布的内容,与《凯迪网络用户与信息管理条例》的内容不符。凯迪论坛虽为私人所有,但作为事实上的公共论坛,在原告已经按照约定发表帖子和参与讨论的状态下,无故删除原告对公共事务的意见表达,侵犯了原告的言论自由权利。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原告选择侵权之诉,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希望法院依法判决,维护原告的合法权利。

 

   此致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原告:华泽

                                                         2010年3月26日

 

附:1.本诉状副本1份;

  2.证据:原告在凯迪发帖和部分跟帖的截图、原告与被告往来短信截图

    3. 《凯迪网络用户与信息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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