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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组建工会的请示2008年12月25日要求资方盖章,资方以“商量”为名,拖延一年之久,拒绝盖章。
以下是我给中仓工会的情况汇报,以后就此事将写出相关评论。
中仓工会:
为了实现我公司工人的强烈要求——在我公司成立工会。中仓工会的两位同志几次去我公司做经营者的工作。在几次工作完全无效的情况下,经中仓工会向区总工会,区总工会向北京市总工会相关部门请示,2009年12月14日我们终于得到了同意在我公司组建工会的批复。这是各上级工会大力支持的结果。作为我公司组建工会的筹建人,在此我对各上级工会的关怀和支持深表谢意。
我认为,工人主动要求成立工会,是职工工会意识提高的重要体现,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要产生的事物,尽管目前此类事还极为稀少。我上网求证了一下,发现工人要求成立工会,公司方面阻挠,最后在上级工会的支持下,终于成功组建工会的案例,目前只有两起。1:南昌沃尔玛八一分公司。2:烟台澳利威公司。他们都是外资公司。这是为什么?我以为只能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内资公司的就业环境更严酷。我相信,不是那些工人们不想有一个自己的组织——工会。而是他们根本就不敢提出这种要求,因为他们在企业内是毫无地位可言的打工仔,打一份工都战战兢兢,那还敢提什么成立工会的要求。
这种事情之所以能在我公司发生,开民营内资公司工人要求成立工会之先河,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我公司的工人不是打工仔,而是既是劳动者,又是企业资本的拥有者——公司股东。此事也生动的凸显了职工持股的优越性。
但俗话说,“万事开头难”这个先河也不是那么好开的。12月15日成立工会的流产,也很好的说明了这一点。我现将此次会前;会上极为反常的现象写出来,供工会领导参考:
1:15日会前极为反常的事情
14日早晨上班后,所有在加入工会申请书上签字的工人均很痛快的在各自签名处按手印。于是我赶紧向一经营者告一会假,将签字画押的申请书送往中仓工会。此事意味着:尽管公司拒绝在入会申请表上加盖公章,但上级工会也会照批不误。
半个多小时以后,等我回到公司,公司法人已经在给全公司的人开会,原来经营者要“集体辞职”原因是今年的房租又要涨了,企业经营困难。桌子上摆着那张房租通知单。(在我未到之前,提未提成立工会的事?)
根据事后了解,涨房租的通知在“十一”后就已经下达了。如果说经营困难,他们要“集体辞职”那么这个会早不开,晚不开,为什么单单在我们成立工会的批复下来的时候开?其意思真是再明显不过了,那就是,你们要建立工会,我们就以“集体辞职”相要挟。
但根据我公司的情况,我的判断是:不用说什么“集体辞职”就是任何一个大小股东都不肯轻易离开公司。这有两点原因:
1:当初改制时以白菜价购买的国有资产,这块肥肉尚未吃到嘴,岂有主动撤离之理?2:公司今后如遇拆迁,补偿款可达300多万(据一位经营者讲)所以他们的“集体辞职”只能是要挟我们的一场闹剧。果然,会后再也无人提起。不过,这对我们工人中的意志不坚定者,事实上已构成了严重的心理影响。
2:15日会上极为反常的事情
A:15日开会,为了与会者能够全员参加,14日即作了提前通知,始终未见任何人有任何情况。但开会以后,发现一工人因“临时有事”造成一人缺席。
B:选举开始进行,此时一工人提出:“能不能等那个工人来了再选?”
C:选举并未因以上插曲而停止。此时,有一工人提出“工会能不能给解决就业”这种极为无理的问题(此前经营者也是这么问工会干部的,如出一辙)又有一工人说:“这个企业有今天,没明天的”然后两个人当场宣布退出参加工会。
选举工会组织员到此流产。能出现这么个结果,实出我意料之外,因为会上说话的这三个工人,是开会从来不发言的。他们这一次这么做。很明显,是看经营者的脸色说话,以求邀功买好。
事后得知,有一经营者说了,年后给工人提高待遇,工人理解为涨工资。既是涨工资,就可以有多有少,于是在实惠面前,有人出来,表现自己。会后其他人的态度是,就等着涨工资了。
14日经营者说因经营困难要集体辞职,15日就放出风来说要给工人涨工资,24小时之内,这变化也太大了。这都是为什么?难道不是很清楚么?
这些事情,如果发生在另一些国家,上级工会会进行调查的,老板是要被告上法庭的。可是在我们这里,会有人追究么?我国也根本没有对阻挠破坏成立工会要给予惩罚的相关法律!还有工会会费,我看到的一份材料透露,即使是成立了工会的企业,也很少有企业按规定如数拨款,因为《工会法》虽然有交纳2%工会会费的规定,但不交怎么惩罚,则不著一字。没有罚则的“法律”好比没有长牙的老虎,谁怕?
3:面对经营者的猖狂进攻,我坚决反击
在我们开会的那间工人休息室,一进门有两个绿色的工具箱,面积挺大的,可以充当黑板。这是我公司工人可以公开发表言论的地方,但文责自负,是我们的“民主墙”,其首创者自然是非本人莫属。这一次面对经营者的猖狂进攻,我决定利用“民主墙”坚决给予反击,15日午后写下如下文字:
1:通华盛工会的建立在已有上级批文的情况下,即使仍不能建立,退一万步讲,并不损害我刘荣立一根汗毛。
2:此事已由通洲区总工会上报给市总工会,政府相关部门肯定会高度关注,我也会不断汇报相关情况。
在另一面“黑板”上写下:董事会5人中,是谁不同意组建工会,应该把自己的名字亮出来,不敢亮是孬种。
以上文字用一位经营者的话说,是示威。对,说的很准确,我就是要示威。有他们暗中捣鬼,就有我当面示威,互为因果。
16日,我考虑工人们见利忘义。我干脆在利上做做文章,晓之以理。于是写下:“加入工会的好处,算一笔细帐。工会每月的活动经费是工资总额的2%,我公司每月工资按三万元计,2%的60%是每月360元活动经费(注:工资总额的2%的40%需上缴上级工会)。但实际情况是参加的人越少,每位会员每月的活动经费越多。愿意参加工会的同志,商量好,我们找一个时间,进行无记名投票,工会一旦成立,公司必须每月按时拨款。”
18日,两天过去了,没有任何动静。我觉得应该明确写出成立工会后要干什么,还要羞辱一下当我主张权利的时候,这帮人并不敢发一言,完全是看资方的脸色行事。可是他们在成立工会的会上,出起难题来却勇猛的很,这些懦弱的猛士们。于是又写下:
“根据目前的情况,急需成立工会,然后以工会组织的名义,去北人股份要求降低房租。这关系到十几名下岗工人的饭碗。我相信,凭我的能力,会引起北人股份高层的高度关注。
我公司面临的闲置设备的处理,也应有干活的参与,不能完全授权给经营者,那是极不可靠的做法。还有公布公司资产,选举公司监事,全有赖于工会的力推。
现在,又一次到了关键时刻,我不能不说话,请不要忘记近四年前,我们刚当上股东时,我就在会上力主民主选举公司监事,那时你们没有一个人敢说一句支持的话。但结果怎样?我们当了四年有名无实,胡里糊涂的“股东”,这种情况,难道还要继续下去吗?想一想吧!”
4:我对此事的态度:我是在职职工,我有加入工会的神圣权利,并不容侵犯,即使我一个人,我也要坚决成为工会会员。
(图2)工人们签字画押,强烈要求成立工会
终于得到上级工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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