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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未成年工注意事项北京律师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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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中的未成年人与民法上的未成年人有所差别,民法上的未成年人事指年满18周岁以下得自然人,而劳动关系中的未成年人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因为未成年人仍然处于生长发育期,国家对未成年人有特殊的保护,因此,用人单位在招聘未成年时,需要注意以下相关事宜:
(一)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未成年工登记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
(二)各级劳动行政部门须按本规定第三、四、五、七条的有关规定,审核体检情况和拟安排的劳动范围。(三)未成年工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
(四)《未成年工登记证》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劳动法》第64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