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脸不要脸:论老板跑路与开除全体员工(2009-04-03 15:28:50)
大清早起来,忙活完家里家外的一干事等,才想起没开手机。一开机,咦,原来我已经成了受害者,居然在不知不觉中就被人给黑了5000多块钱。施害者是谁呢?往后台说,是四川省社科院以及他们的刊物《中国西部》,往具体说,是《中国西部》的社长刘煊苗。
《中国西部》号称是西部第一人文杂志,当然需要一些相关艺术的内容,我算是和成都的艺术圈里有点儿扯不脱的关系,于是我就应邀开始为杂志艺术版块撰写艺术家采访和艺术市场方面的稿件,稿费约定是千字300,做这行的都知道,这个价格算是蛮平常普通,何况我在新闻媒体摸爬滚打了8年时间,又写了一两年的艺术评论稿件,也算是资深撰稿人了。
从2009年1月份到3月份,我在《中国西部》110期、111/112合刊、113/114合刊的艺术版块上分别发表了《<公主的梦想>,谁的梦想?》、《“王承云”的关键词》、《成都艺术市场的冰上时代》等三篇文章,使用笔名为青钗或凤青钗,字数分别为3496、7859、5349,累计为16704个字,按照稿费标准,《中国西部》杂志社共拖欠我稿费5011.2元。
这三期《中国西部》遇到了春节这个很容易让人放松警惕的节日,或者说,是我太高估了《中国西部》杂志社直接领导刘煊苗以及间接领导四川省社科院的人品和诚信度了。我真的不知道,号称西部第一人文杂志的刘社长和汇集了众多高级知识本子的社科院居然不知道“按劳付酬”这个最起码的做人道理。
这几年,时有企业倒闭、老板在一夜之间人间蒸发的新闻见诸报端,他们要逃,大抵是担心法律的严惩,我们善意地猜度,大概他们的内心也还残存着一点廉耻心,好歹也算知道,拖欠别人的工资是件挺不讲理、挺不要脸的事情,所以他们多数都选择在夜晚销声匿迹;但是这次的事件,总算是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告诉我,原来还有一种老板,他不知道哪来的自信心,好像可以明目张胆地凌驾于法律之上,至于什么道德、廉耻,我们在他们的行为举止中看不到这些做人起码的良知。
据说《中国西部》的工作人员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我知道,他们的工作人员,加班已经加成了惯性,深夜下班甚至两天班连着上、周末还要全天加班。比如,我在《中国西部》的版块编辑张丹,不但要负责外来稿件的编审、做版,还要自己外出采访,前不久当我知道杂志社的采编人员还要负责经营(拉广告)、卖票(《中国西部》自行举办的讲座)甚至要为刘煊苗个人的楼盘去做销售并有硬性任务规定并且不允许生病和有亲人去世的员工请假时,我深深地认识到,刘煊苗是个人渣。
接下来我得知的这个人渣的所作所为更很深刻地证实了“他的确是个人渣”的道理。除了上述违反劳动法、违反人伦、违反人的自然生理规律的做法外,他居然还在拖欠员工工资、稿费长达3个月之后,召开了一个所谓的员工会议,并雇用了社会上的闲杂人员、流氓人员或者是他们家的亲戚(人渣的亲戚应该具有流氓特征,这个是推理,不准确之处见谅。但应该基本准确,谢谢)充当保镖、打手的“娼”(本来想写伥,考虑到刘某实在距离虎有一定的距离,充其量是条包藏祸心的疯狗)的角色。之后,想得到自己劳动所得的编辑部全体16名人员,居然被刘某恶人先告状地以莫须有的理由全部开除了!!!!而且发生在工作人员刚申请了劳动仲裁的时候!!!!!
我靠,就是旧社会的资本家也没有这么嚣张的。
不要脸是一种境界,但刘某显然已经登峰造极了。我觉得,他可以开班授课了。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如果你刘煊苗有胆说出“要钱没有,要命一条”,那才算你的不要脸里还有一点点骨气!但事实告诉我们,你当了坏人也是那种怕死的坏人,不然不会面对一群以女性为主的工作人员还会拉几个爷们儿壮胆。
这事儿没完,不要心存侥幸,作为一个非常有闲、非常执着的人,我绝对是会和你死磕的那一个。我不骂人,因为骂人是没底气的表现,我会和你讲理的,当然,是在有国徽的地方讲。老刘,别走夜路,别落单哈!哦,对了,你再小心,还是会遭天谴!我看好你哦!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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