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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Areis
某妞在BLOG上码了一篇文叫做《谈恋爱的鸡腿》,据她自己说狠是张小娴。
提起张小娴,遂觉800年都未曾问津过的样子。依稀仿佛、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文盲似的翻过伊《面包树上的女人》(如果书名没记错的话)。再榨汁似的努力回忆,发觉其中内容在零碎的脑内剧场过滤后,是真的模糊难辨。OTL
反正某妞说那是个狠有点小资情调很会感悟爱情的女人。总之,听起来就是。。。狠了点。。。
再观某妞《谈恋爱的鸡腿》。文曰:某女还是独女时,吃鸡腿可以独享两条;后来有了妹妹,就只能一人一条;后来的后来,有了弟弟,终于明白这世上没有长三条腿的鸡的道理。所以某妞将沦落吃鸡翅当作一份安慰奖看待,却也不免悻悻地发出感叹:无论贫富,鸡腿是属于每个幸福小孩的特权。
因为上周刚接受某郎姓教授“提点”——这是一个经济萧条的时代。故认为:吃,当为国民当下的生存重点(已有XX星人振臂高呼——可以不穿,可以不住,但不能不吃!)。外加烽烟四起八面折腾食品安全的年代,吃什么与怎么吃,事实上都是很值得深思熟虑的问题。
于是以为,掰扯鸡腿与幸福的某妞算是脚踏实地地成熟了。结果她说,如果仅是这样看待她的幸福鸡腿,那她就真是脚踏实地得恶俗了!
好嘛,那为什么BLOG上不是在摆谈高尚的黄油培根卷?(旁问:那个,黄油培根卷很高尚么?)某妞怒曰:你,根本没看懂!
看了没懂,的确让人不怎么愉快。某妞说,成长的其中一个遗憾,便是要跟鸡腿说再见;能够弥补这个遗憾的,是谈恋爱。恋爱时,BF总是把鸡腿放进你的碗中,最好的东西,是留给你的。爱情令人着迷的地方,是让人重又变回一个小孩子。
因为这段话,总算想起了些被传颂的张小娴范儿。于是向某妞承认:好嘛,你真的狠张小娴。
只是不知道,张小娴是不是值得全民垂涎的、手握鸡腿的幸福小孩。(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