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们懂法吗?
"疑罪从无"原则难道他们不知道?
凭什么确定万建国是犯罪嫌疑人?凭什么坚信万建国是犯罪嫌疑人?
我的律师们说万建国是被打死了,如果没有被打死,还不止二十多种供述不一,说不定还有上百种供述!因为万建国根本就没有犯罪!估计大多数冤假错案就是这样产生的.
警察有这样办案的?"以暴制暴"?(我丈夫怎么暴了?)会议就这么安排审讯工作的?(还示范反手吊挂动作?)
就这么审讯的吗?反身吊挂,电击,脚踩细绳使我丈夫双脚悬空,木棍击打我丈夫身体每处,隔着毛毯打依然痕迹清晰,按住我那已奄奄一息的丈夫头撞击窗户铁栏杆,打死了头耷下,还说"装死"继续往死里打.
反身吊挂,脚悬空,用电棍击打,用铁烙属于情节轻微.
事后清理现场,毁灭证据是认罪态度好,多次串供有悔罪表现?
对于这样丧尽天良的败类,我们的领导们还包庇什么?不仅仅是包庇更是纵容!告诉他们以及更多的执法人员"你们尽情的打吧,打死人不用负责,我们会帮你们买单的!看万建国被打死的那么掺,都不用负责呢!"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对九个涉案警察中五个以"情节轻微"为由下达<<不起诉决定书>>,对另四个涉案警察的<<起诉书>>竟以如下罪名:
不知道,这些领导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谁也包庇不了谁,会给你们公正交代",还是脑袋出了什么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