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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重就轻的<起诉书>

(2009-06-20 20:25:36)
标签:

无辜

草菅人命

反手吊挂

电击

饿

头撞铁栏杆

杂谈

 请大家帮我看一看这份起诉书,有何感想?

 

避重就轻的<起诉书>

避重就轻的<起诉书>

 

 

 

 

避重就轻的<起诉书> 避重就轻的<起诉书>避重就轻的<起诉书>避重就轻的<起诉书>

 

 

 

领导们懂法吗?

"疑罪从无"原则难道他们不知道?

凭什么确定万建国是犯罪嫌疑人?凭什么坚信万建国是犯罪嫌疑人?

我的律师们说万建国是被打死了,如果没有被打死,还不止二十多种供述不一,说不定还有上百种供述!因为万建国根本就没有犯罪!估计大多数冤假错案就是这样产生的.

 

警察有这样办案的?"以暴制暴"?(我丈夫怎么暴了?)会议就这么安排审讯工作的?(还示范反手吊挂动作?)

就这么审讯的吗?反身吊挂,电击,脚踩细绳使我丈夫双脚悬空,木棍击打我丈夫身体每处,隔着毛毯打依然痕迹清晰,按住我那已奄奄一息的丈夫头撞击窗户铁栏杆,打死了头耷下,还说"装死"继续往死里打.

 

反身吊挂,脚悬空,用电棍击打,用铁烙属于情节轻微.

事后清理现场,毁灭证据是认罪态度好,多次串供有悔罪表现?

 

对于这样丧尽天良的败类,我们的领导们还包庇什么?不仅仅是包庇更是纵容!告诉他们以及更多的执法人员"你们尽情的打吧,打死人不用负责,我们会帮你们买单的!看万建国被打死的那么掺,都不用负责呢!"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对九个涉案警察中五个以"情节轻微"为由下达<<不起诉决定书>>,对另四个涉案警察的<<起诉书>>竟以如下罪名:

   邓鸿飞,故意伤害罪.

   夏向东,刑讯逼供罪.

   郭松林,刑讯逼供罪.

   熊玉儿,刑讯逼供罪.

 

不知道,这些领导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谁也包庇不了谁,会给你们公正交代",还是脑袋出了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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