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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2009-11-09 12:51:36)

服中药第七周。

 

每日两顿。每次喝完,都要吃一块巧克力。

 

中医并没有想像中那样神奇。吃了这么多贴药,还是没有什么起色。老毛病很顽强,有点刀枪不入的意思。也许,时不时地折磨我几下,是它存活在这个世上的乐趣。我的老毛病修炼了那么多年,很可能已经成精了。

 

最初看的是位老专家,吃了老太太一个月的药,仿佛越吃越回去了。于是换了一位年轻的主任医生。跑去就诊的时侯,才发现是一枚帅哥。排了两个多小时的队伍,才轮到我和帅哥说上话。难怪有人感冒发烧也跑去挂他的号——感冒发烧也看中医内科的专家门诊么——敢情都是去会帅哥的。

 

帅哥似乎比老太太略高一筹。吃了七贴药,稍有长进。只是每礼拜坐在帅哥面前,详细讨论自己的难言之隐,真是一件难度颇高的事情。要把一篇充满感情色彩的疾病议论文,改写成冷静客观的医学说明文——我想我所有的语言表达能力,都用来描述我那腌臜的病情了。

 

看中医如同打持久战,漫漫长征路,遥遥不见尽头。虽然疾病依旧,可是,因此获得一个亲近帅哥的机会,总算并不是太坏。假如这枚帅哥妙手回春,竟然治好了我的老毛病,那么,每周坐在他面前斟酌字句描述病情的难堪,以及疾病本身带来的痛苦,似乎,都可以既往不咎了吧。

 

病中,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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