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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敌钱大爷(2009-05-07 08:49:12)

法律不敌钱大爷

李奉先 文

在中国有些地方,法律不敌钱大爷,这说明钱大爷很牛很霸道。

钱大爷之所以如此厉害,是因为他可以任意颠倒黑白,随意做伪证,可以构筑奴性网以替代法律,于是乎便能公然偏袒一方,整倒另一方,制造冤案。

这事不稀奇。最典型的案例,莫过于发生在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的一场官司。说起来,吴玉榜与吴凤春本是堂兄弟,两家之间的口角之争,居然能上升到双方对簿公堂,一方非以莫须有的名目把另一方置入牢狱之灾。

造成矛盾激化的原因却是因建房拦路纠纷 ,遂使双方结怨多年 ,结果吴玉榜借燃放鞭炮引发事端。继而群殴,继而互有伤情,结果是当地派出所竟然将吴凤春一家三口男人都逮捕关押至今!家中只剩妇孺,而吴玉榜及参与斗殴的社会朋友无一接受处理,当地派出所公然偏裆一方!

法再大,却在掌权人手心里握着,你不送钱大爷,吴玉榜去送,至于重重黑幕,且读读申诉人的申诉状便知:

 一。 申   诉  
 
        强烈要求正确处理吴凤春与吴玉榜两家邻里纠纷!
 
 申诉人:吴凤英,女,60岁,汉族,农民,住所地:秀屿区东庄镇栖梧村尾湖19号(系吴凤春之妻)。联系电话:5590257
 申诉人:郑丽英,女,31岁,汉族,农民,住所地:秀屿区东庄镇栖梧村尾湖19号(系吴建煌之妻)。
 被申诉人:吴玉榜,男,62岁,汉族,农民,住所地:秀屿区东庄镇栖梧村尾湖。
 被申诉人:吴德顺,男,36岁,汉族,农民,住所地:秀屿区东庄镇栖梧村尾湖(系吴玉榜之子)。
 被申诉人:吴德芳,男,32岁,汉族,农民,住所地:秀屿区东庄镇栖梧村尾湖(系吴玉榜次子)。
 被申诉人:吴德荣,男, 45岁,汉族,农民,住所地:秀屿区东庄镇栖梧村尾湖(系吴玉榜侄子)。
 被申诉人:吴宗钦,男,23岁,汉族,农民,住所地:秀屿区东庄镇栖梧村尾湖(系吴德荣长子)。
 申诉请求:
     1、请求督促秀屿公安分局依法追究被申诉人吴玉榜、吴德顺等聚众殴打申诉人、故意毁坏财物的相关法律责任。
   2、请求督促秀屿公安分局同意申诉人的申请:对吴凤春、吴建煌、吴建标取保侯审。
  3、请求督促秀屿公安分局对申诉人与吴玉榜两家邻里纠纷予以公平、公正处理。
 申诉事实与理由:
       (一)关于本事件的事实真相:
       申诉人家与被申诉人家左右相邻,因建房栏路纠纷结怨。于2008年2月12日下午15时许,被申诉人家大批燃放鞭炮,
       炮纸大量掺杂到申诉人家的石子、沙子、杉木旁边。申诉人吴凤英及丈夫吴凤春见状,向对方吴玉榜等人善意提出交涉说:
       “你们放鞭炮,炮纸都跑到石子沙堆里面,以后要用起来很麻烦,你们要放就在自家前面放”。但被申诉人吴德顺一方不但不予理睬、反而刻意再拿出鞭炮继续燃放,致使双方言语过激,互相谩骂,后在他人的劝阻下事态归于平息。

意想不到,约20多分钟后,被申诉人吴德芳、吴德荣父子及其社会朋友,变本加厉,又三番五次地直接将鞭炮置于石子沙旁边燃放,边放边挑衅说:“看他能够怎么样。”
       申诉人郑丽英试图用水管将炮纸冲掉,防止杉木引发火灾。但遭到被申诉人吴德荣父子等粗言野语的污辱、谩骂、威胁并将其推倒在地,又遭吴宗钦拳打脚踢。吴凤春、吴建煌听到申诉人郑丽英的惨叫声,便想走出大门看个究竟,不料吴德顺纠集的几十人即用石块、砖头朝申诉人一方砸过来。为了自卫和阻止对方继续逼近进行不法侵害,吴凤春逼于无奈还手扔几块石头反击,但无济于事。
      吴凤春等人见状慌忙躲进院内并赶紧关闭大门。吴德顺等一批人不肯善罢甘休,强行用石块、砖头、砸申诉人家大门、妄图破门而入继续行凶。有的直接从吴德顺家各楼层朝申诉人家砸石块、砖头,致使申诉人一方六人无一幸免,均被石块、砖头砸伤;二楼几个窗户玻璃被砸面目全非。经秀屿公安分局伤情鉴定:申诉人郑丽英、吴建煌、吴凤春、吴凤英、吴建标、欧淑美的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申诉人吴凤英被砸伤入住九五医院治疗,已花去医疗费用1万多元,至今尚未康复。

事发后,秀屿公安分局仅对申诉人一家所有成年男人:吴凤春、吴建煌、吴建标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伤害罪执行拘留逮捕。
     (二)申诉人认为
        1、被申诉人吴玉榜、吴德顺是本事件的始作蛹者及引起邻里矛盾激化的主要肇事者,出于报复目的,借机故意制造事端,组织、指使、煽动亲朋好友打砸申诉人家庭人员及门窗等财物,致使申诉人家庭成员多人受伤及财产遭受严重损失,但至今未对其作任何处理而逍遥法外,连最起码的治安处罚也没有采取。对于受指使、煽动而直接实施打砸行为的参与者,也未作任何追究和处罚。

这对作为受害者的申诉人方来说,是非常不公平、不公正的。
     2、吴建煌于2008年1月12日中午在自家三楼冲水时不小心坠落,全身多部位受伤、脑震荡,两手臂更是严重受伤,行缝合手术,到事发时仍未康复痊愈,根本不具备砸人、砸车的作案条件和能力。

所以,不能因为被申诉人一方单方作了没有实事求是的指认(指认人都是自己亲属及好友),就由此认为吴建煌有砸人、砸车的事实并对其进行客观归罪。
 3、以故意毁坏财物给申诉人定罪,申诉人认为过于片面性,车子距离申诉人有五十米左右;车子停在被申诉人家场地内,被申诉方几十人参与砸石头砖块,究竟车子损坏及损坏程度是哪些人所为应该重事实重证据。不能凭一张鉴定就认为是申诉方所为。
 4、吴凤春与吴玉榜(系堂兄弟)两家邻里纠纷激化而引发的,双方对此均有过错,吴玉榜、吴德顺一方是过错在先。本案所涉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均属自诉范围的轻微刑事案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可以通过调解处理、解决,这样有利于消除双方对立情绪、根除潜在隐患、促进社会和谐。

如果被申诉人确有财物损坏或受伤,查清事实后,申诉人也愿意在公平公正条件下予以赔偿。
     5、请求对吴凤春、吴建煌、吴建标予以取保侯审,制造和解气氛,以便于双方调解,化解社会矛盾。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申诉人强烈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体恤弱势群体,依法督促秀屿公安分局全面、客观查清本案事实真相并作出公平、公正处理。不胜感激。
            此  致                            
                                            申诉人:吴凤英  郑丽英  
       实有冤屈,却诉苦无门,笔者料想这里头肯定有猫腻,理由是:

一是吴凤春一家无论怎么争辩,在经办人游小雁那里都是于事无补。不仅如此,游小雁作为民警,居然代表法律。他的最经典的一句话,当事人吴凤春印象尤为深刻。游小雁居然能当着所长、司机和其他民警的面,很潇洒又很凶恶地对吴凤春说:

“吴凤春 ,我把你整死都可以!!(莆田话:我做给你死的E。言下之意我随便做些证据定你死罪都可以)”(这是经办民警游小雁的原话)
   在法治社会的中国,做为警察能够脱口而出这话,表明他没有基本的法律常识却能堂而皇之当起了执法人,这实在有些吊诡。也足见他何其跋扈,何其嚣张!
同时,大家也可以试想,他的既定立场偏袒的是谁,为什么会这样说?有心者如果到当地调查,肯定能查出问题的。

二是申诉人请求律师辩护,找出案情许多漏洞.公检法办案人员也都知道此类问题,却丝毫不影响混淆是非。比如照片反映的车辆受损程度随着拍摄时间的推移被不断扩大、加重,派出所至今未能提供出当天余建国轻伤的现场照片,证人的身份及证词相互矛盾,从派出所到检察院批捕,这些都是他们公、检弄虚作假相互配合,最后到法院了以糊稀泥的做法草草结案。

三是吴玉榜的长子吴德顺公然放言:“我一个月就可以赚100万,拿出50—100万的代价做给他死。”据悉,此人家庭经济富裕,使用社会关系,使用金钱,公然拉拢贿赂相关人员为其保驾护航聘用社会闲杂人员做保镖为其卖命及威胁相关之人!这很容易让大家想到从村里到派出所到检察院到法院全程用钱铺路,(他本人是没有这些关系的,用金钱引诱社会上的朋友给他牵桥搭线)以达到他的目的!由此公检法一边倒地支持吴玉榜(别名贼榜),根本不讲究什么有法可依!

坦率地说,秀屿区东庄镇的游小雁的“牛气”话,真让人汗颜不已!这等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把法律当儿戏。也等于在说“我有钱,你和我玩中国法律,我要玩死你!”

 按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如果真败给了钱大爷,那真是中国人的大悲哀。于是我在思考,钱大爷的手段无非是吴玉榜父子在当地让法院和公安局打通了关节,至少说吴玉榜他背后有保护伞。执法部门的游小雁之流公然保护着他,所以他嚣张,所以游小雁也随之不把中国法律放在眼里。

可我坚信,中国法律是为民作主,为民伸张正义的;不是保护那些违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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