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和煤矿生产一样,是并重的一对卵生姊妹。但煤炭行业有一张巨大的黑网。这张网里,一个普通矿工的生命很难得到保障。
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以通过行贿煤监局官员来获得,即使根本就没有瓦斯监控与抽放系统,煤老板付出好处费少则6万元,多则30万元,在王西平那样的贪官处,就能获得通行证。
矿工用的矿灯、矿山机械设备质量也难以保证。重庆南桐矿业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前经理吴晓波通过采购商的行贿,大量采购名不见经传的品牌进行施工作业。
通过行贿国有煤矿公司高层,矿工们辛苦开采的煤炭被大量低价卖给民营煤老板。甚至连矿业公司下游客户——电厂的高层亲属也眼馋,参与一桩桩低买高卖的煤炭生意。企业利益所损后,矿工手里拿到的没几个钱。有资料表明,从2003年到2008年,南桐矿业职工人均年收入从不足8000元增加到26000元。
煤矿间的购买也充满了尔虞我诈。不论是矿业公司高层,还是煤监局官员,或多或少,对煤矿都有处置的权利。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2009年10月1日颁布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实行煤矿安全监察职能,对煤矿安全实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我国煤矿安全实行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问责的安全监管格局。然而,监管依然缺位。
在矿业公司内部,反腐的纪检监察部门往往形同虚设。南桐矿业公司吴晓波出事前,物资采购经理“一支笔”。内部人士说,在传统制造企业里,受重视的是生产部门,纪委退居二三线。连人事、工资都和企业裙带相依,如何来监督矿长书记?
监督煤矿的部门煤监局,连官员自己都出问题,如何去监督煤矿安全?煤监局部分官员甚至和煤老板勾结牟利,和负责处理安全事故的公安人员一起权力寻租。
国家安监局下派的督察员在地方也遇到颇大阻力。几年前,督察员曾到全国各省市监察煤监局和政府官员入股煤矿,结果雷声大雨点小,到退股的最后期限,主动清退的没两个省。
除了法治,煤矿的内部治理问题重重。
南桐矿业公司 受贿案爆发后,企业纪委在危难之际,打破物资采购一把手说了算,权力资源分拆到综合管理科、业务科室等部门,最终纪委拥有一票否决制。为防止纪检人员作弊,相关人员实行半年轮换。
纪检人员游剑坦陈:“新上任的党委书记极力支持,这才给了纪委人员底气。”但下一任书记是否还这么支持反腐?这就难说了。
虽然南桐矿业已在尝试主抓反腐倡廉的纪委权力回归,但仍然没有逃脱人治时代。
煤矿治理需要这样一把上方宝剑。在煤矿高利润行业设立行政编制、薪酬、监督权完全独立的监督部门,既独立于矿业公司,又可威慑煤监腐败官员。同时,对煤矿开采大幅增收资源税,高薪养廉,减少监管人员和煤老板暴利之间的心理落差。只有多管齐下,才能从内部真正减少腐败。
记者 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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