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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蓝天下被淡忘的角落——低档居住区

(2008-11-24 13:42:35)
标签:

原创

建筑

现代城市建设

城市建设发展

低档居住区

分类: 4.建筑理杂篇

                                          (文/张红)

        

                         同一蓝天下被淡忘的角落——低档居住区

 

    浩瀚几千年,人类的聚居随着社会史上演的一幕幕现象与变动,在不断发展、变化、成长着.直到工业革命的到来,这一切都被改变了,彻底的被改变了!从这时起,居住场所就被逐渐的分离了出来,如今已经形成了一个个特定的区域——居住区.

 

    按居住档次,居住区笼统,也可以说比较极端的被划分为:低、中、高三个档次 (当然这只是为了方便研究与学习). 在这里我说低档居住区,只说低档居住区!

     

  低档居住区多为低层或少数多层住宅,居住环境恶劣,建筑密度特大,各种服务设施很难甚至不能满足住者的基本生活需求.这种低档居住区在现代城市建设发展中最为常见(也不排除边缘性居住区中存在的可能性).基本分布在城市中央商务区的外围地区,是衰败的居住区(或是城市扩建中形成的城中村)。过去,这里主要居住的是城市中比较富裕或有一定地位的家庭,由于商业、工业等设施的侵入,降低了这类家庭在此居住的愿望而向外搬迁,这里就逐渐形成贫民窟或一些低档的商业服务设施基地,如仓库、二手货商店、简便旅馆或饭店等。这个地区也就成为城市贫困、堕落、犯罪等状况最严重的地区。"还迁房住区"也很有可能难逃低档居住区的厄运.(原因我不必多说,想必大家也都很清楚)

 

  低档居住区之所以低档,最根本的原因我认为还是居民的社会竞争力较弱,这造成了他们的自我期望值较低、对社会失望度较高、潜在破坏欲望较为强烈等心里特征,(一般是这样,但也不能一概而论)所以和大多数边缘居住区一样,低档居住区一直是社会管理机构较为关注的领域.(不"关注"那哪行呀?容易出乱子)

 

  近两年我国政府尝试着效仿国外,准备建造"经济适用房"(由政府和相关机构、组织建造的低档住宅区在西方被称之为社会住宅区),但具我所知:前几个月好象就已经偃旗息鼓了.各界评论说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因素还不允许",到底是不是这么回事?我不知道,我只是说——我,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开发商一般是不愿意开发建设这样的住区的,原因就在于经济回报太低,资金回收周期太常.(即使国家对此做出了一定的优惠政策)

 

    所以在国外低档住区往往由相关政府部门或一些非营利性组织出资修建,以保持社会整体必要的公平与稳定,(并对弱势群体进行关怀).在一些发达国家,本着人道主义原则,即使是低档住宅,也会有较好的设计质量,常请一些知名设计师进行设计.而且后者往往极乐于接受.(原因可能在于:1,一位建筑师的社会责任感;2,一般此等建筑客观设计难度都比较大,挑战性较强;3,甲方干涉特别少,有利于发挥建筑师的创造性设计)

 

    居住区的档次之分从根本上看不是空间问题,而是社会问题,空间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主动的反馈出社会的一些现象与变动. 

 

 

  (转)联接 地方政府不能为发展而剥夺贫民的居住条件

                                    (地产资讯)

 

    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2008中国南京第四届世界城市论坛新闻发布会上,针对清华大学一位教授提出的中国需要贫民窟的观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人表示,从来都没有想过建“贫民区”来解决住房问题。(4月17日《京华时报》)这位大学教授在一次演讲中认为,有贫民区的城市,并不就会比其他城市矮一头,相反却是尊重农民工等城市贫民的自由。“我认为深圳完全可以率先兴建贫民区”。

    西方一些国家城市或者城市郊区出现的贫民区,不是居民的自愿选择,而是他们的无奈选择。在工业化革命时代,大批失去土地的农民涌入城市,他们一无所有,只能靠出卖自己的劳动维持一日三餐。车站、广场成了这些“农民工”的栖身之所。在土地私有化条件下,那些外来的“农民工”要想获得住房,除非买彩票中奖。所以,他们不得不在城市私搭乱建,贫民区应运而生。

    然而任何有理性的居民,都不会自愿选择贫民区。中国现在不应该兴建贫民区,将来更不应该兴建贫民区。

    中国是一个土地国有化的国家。每一个公民包括农民工都有土地所有权。他们委托政府进行城市规划,然后由政府向他们提供廉价的住房。如果贫困阶层得不到应有的住房,当地政府应当承担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从土地所有制形态来看,中国不应该出现贫民区。

    人们注意到,在一些现代化的大都市,确实出现了阶层分化的现象,少数富豪居住在城市最繁华的地方,而一些贫困阶层则不得不被迫迁出城外,在城乡接合部寻找住所。这不是中国城市化的必然结果,而是当地政府不尊重社区居民意见,侵犯公民权利的表现。在土地国有化前提下,城市居民会优先考虑自己的生存需要,然后再考虑发展问题。地方政府不能为了发展而剥夺贫困阶层的基本居住条件。

    包括印度的孟买在内一些国际化大都市,之所以存在大规模贫民区现象,原因非常复杂。首先,土地的私有化使那些靠出卖劳动力获取收入的农民,很难在城市购买房屋;其次,一些国家的住房销售制度,也决定了农民或者外国人,只能屈居在贫民区,因为他们无权在当地购买属于自己的住房;第三,这些贫民窟不是现代化都市的骄傲,而是现代化都市的耻辱,孟买市历届政府都希望改造贫民窟,但是,最终都无果而终。原因是贫民窟改造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政府既要考虑到贫民窟居民手中的选票,同时也要考虑到地主和城市富裕阶层的社会影响力。所以,印度政府在贫民窟改造的问题上,总是雷声大雨点小,难以取得真正的成效。

    中国是一个政府主导改革的国家,土地的国有制和城市发展的统一规划,决定了中国绝对不能出现类似于印度孟买那样的贫民窟。中国的发展必须以人为本,必须考虑到普通居民的住房需求。如果政府不能采取切实措施,帮助社区居民或者外来农民工解决住房问题,那么,住房政策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就不复存在。

    解决现代化城市农民工的住房问题,需要多管齐下:首先,用人单位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应当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住房条件。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机关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时候,应当考虑到用人单位在住房福利方面存在的问题,鼓励用人单位为农民工提供舒适的住房条件。其次,政府在进行城市规划时,不能一味地贪大求洋,而应当在城市规划中为工薪阶层保留住房建设土地,并且以经济适用房或者廉租房的方式,让城市工薪阶层居民获得最起码的住房保障。;第三,城市房地产开发商在追求高额利润的同时,应当考虑到社区和谐问题,为那些在社区从事服务业的居民提供必要的住房条件。当然,政府应该制定城市“融入”计划,让农民工和其他外来人员能够融入社区,成为社区的组成部分。

    贫民区是工业化发展的历史毒瘤,是现代化大都市的伤疤,是人类未来发展的一大障碍。如果我们为了追求所谓的“自由”,而在现代化大都市兴建各种贫民区,那么,就会出现新的族群对立、阶层分化,就会激化矛盾,从而影响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所以,如果新闻媒体没有曲解学者的原话,那么,学者应该为他提出的这个观点感到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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