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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村留守儿童状况调研报告(修改稿)

(2008-11-04 11: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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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

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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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留守儿童相关信息
重庆市农村留守儿童状况调研报告(修改稿)
                  重庆市妇联                     
                 (2007-10-17)   

  为了进一步贯彻中组部等7家单位《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指示精神积极开展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通知》和全国妇联、教育部等15家单位《关于开展“共享蓝天”全国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大行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了解全市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现状,探索统筹城乡发展的有益途径。重庆市妇联按照市委副书记张轩的指示,由市妇联主席蓝运华带队,于8月21日至9月25日对我市农村留守儿童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这次调研,在除渝中区、大渡口区以外的38个区县发放“留守儿童”信息采集表,对涪陵区、南川区、铜梁县、荣昌县、垫江县、巫溪县共6个区县发放问卷3900份,回收有效问卷3551份,回收率为91.05%。并在5个区县先后召开座谈会 次,走访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 人次,深入听取了10个乡镇、13个村、10个学校党政领导、教育、卫生、民政、财政、农工办、公安、妇联、团委、关工委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市委副书记张轩专程深入南川区了解留守儿童情况,走访留守儿童家长、学校,听取区、乡镇、村党政领导的意见。    
  一、重庆市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状况
  这次调研所称的“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务工,而留在户籍所在地不能与父母双方共同生活的16周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以下简称“留守儿童”)。
  (一)重庆市留守儿童数量大、增长快
  据此次调研统计,至2007年8月底,全市有0-16岁农村未成年人440万,其中留守儿童235万人,占农村未成年人总数的53.41%。比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时推算的146.47万人增加了88.53万人,增长60%。(见图表一∶重庆市农村留守儿童地区分布)
图表一:重庆市农村留守儿童地区分布
区县    0-16岁农村儿童总人数(人)    0-16岁农村留守儿童总人数(人)    占本地区农村儿童总人数的百分比(%)    占全市留守儿童总人数的百分比(%)
万州区    202100    114200    56.51    4.85
黔江区    89732    55408    61.75    2.36
涪陵区    129450    109076    84.26    4.64
江北区    55661    4738    8.51    0.20
沙坪坝    22460    4302    19.15    0.18
九龙坡    31918    9668    30.29    0.41
南岸区    17000    5970    35.12    0.25
北碚区    48581    33750    69.47    1.43
长寿区    119411    37803    31.66    1.61
万盛区    25662    9694    37.78    0.41
双桥区    4906    910    18.55    0.04
渝北区    72259    40056    55.43    1.70
巴南区    77796    17178    22.08    0.73
江津区    146093    72280    49.48    3.07
合川区    192413    96598    50.20    4.11
永川区    141115    48336    34.25    2.05
綦江县    114953    47413    41.25    2.02
潼南县    152030    106002    69.72    4.51
铜梁县    107859    45450    42.14    1.93
大足县    108341    20800    19.20    0.88
荣昌县    151745    70255    46.30    2.99
璧山县    68076    11496    16.89    0.49
梁平县    109551    89862    82.03    3.82
城口县    43540    38876    89.29    1.65
南川区    108054    62132    57.50    2.64
丰都县    142127    75743    53.29    3.22
垫江县    142369    122831    86.28    5.22
武隆县    58000    47000    81.03    2.00
忠  县    154800    104095    67.24    4.43
开  县    318209    149764    47.06    6.37
云阳县    269400    135500    50.30    5.76
奉节县    197845    102019    51.57    4.34
巫山县    141277    77300    54.72    3.29
巫溪县    93600    71272    76.15    3.03
石柱县    113835    78935    69.34    3.36
秀山县    129536    78343    60.48    3.33
酉阳县    163726    129156    78.89    5.49
彭水县    137725    28029    20.35    1.19
合  计    4403155    2352240    53.42    
(二)农村留守儿童分布不均,以渝东北翼较多, 
调查显示,在全市农村留守儿童中,一小时经济圈占18%,两翼占82%。其中,渝东北占46%,渝东南占36%。可见渝东北是全市留守儿童最多最集中的地区;全市有9个区县的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达10万人以上,其中:渝东北地区占6个区县;渝东南地区1个县(酉阳);一小时经济圈2个区县(潼南、涪陵);全市有城口、垫江、梁平、武隆、涪陵共5个区县的留守儿童占本区县0-16岁未成年人的80%以上,最高达89%,其中,渝东北3个区县,渝东南2个区县;而一小时经济圈留守儿童比例较低,江北区留守儿童比例仅为8.5%,沙坪坝区、双桥区、璧山县、大足县的留守儿童比例均在20%以下。
   (三)小学阶段的农村留守儿童居多,男性高于女性
  调查显示,我市留守儿童中,学前和小学阶段的农村留守儿童占有较大比例。据六个区县调查问卷统计,0-6岁的留守儿童占留守儿童总数的18% ;6-12岁的留守儿童占留守儿童总数的55%,12-16岁的留守儿童占留守儿童总数的27%。由此看出6-16岁的留守儿童占留守儿童总数的82%;。从性别分析,调查问卷显示,农村留守儿童男性占53% ,女性占47%,男性比例略高于女性比例。(见图表三∶留守儿童年龄结构)。   (四)农村留守儿童父母一方外出居多,隔代家庭居多
  问卷调查显示:留守儿童与父亲共同生活的占留守儿童总数的15% ;与母亲共同生活的占留守儿童总数的50%;与爷爷婆婆(外公外婆)(即隔代家庭)共同生活的占留守儿童总数的32% ;与其他人共同生活的占留守儿童总数的3%。由此可以看出,父母一方外出打工的占65%,父母双方外出打的占35%,孩子与爷爷婆婆一起生活(即隔代家庭结构)的占32%。(见图表四∶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结构)
 
从全市的留守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分析,农村留守儿童父母一方外出的为54.51以上说明留守儿童父母一方外出的居多,隔代家庭居多    
(五)贫困山区学前留守儿童散居在家,未接受正规学前教育
调查显示,0-6岁的农村学前留守儿童多数散居在家,未接受任何规范的学前教育。特别是贫困地区更为突出,巫山、巫溪等地区0-6岁学前留守儿童入园率仅为30%、35%,0-3岁的留守儿童入园率为0。虽然学前教育在我国现阶段还不属于国家的义务教育,但这一阶段的儿童在行为习惯形成、智力开发等方面正处于十分关键的时期,应引起高度重视。
(六)农村留守儿童的成长积极向上,憧憬美好未来
调查显示,农村留守儿童大多数渴望学习,积极向上,希望今后有大学以上的文化,成为白领或公务员。在对留守儿童的问卷中,回答乐意为班级服务的占69%,乐意做家务事的占59%;回答现在最渴望的是学习成绩好的占60%,父母回到自己身边的占30%;回答对自己将来文化程度的期望是:大学及以上文化的占78%;回答自己对将来职业的期望是:想成为城市白领的占42%,想成为公务员和其他职业的各占18%,这与监护人问卷中监护人对孩子的期望基本相符。以上表明留守儿童的思想品德、学习、劳动等方面均积极向上,希望有一个美好未来。
 二、重庆市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基本情况
留守儿童问题是伴随经济发展,农村富余劳动力大量转移,加快城市化进程中所突显的问题,也是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已引起我市各级党政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而且积极与本地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紧密结合,与“加快”和“率先”实现西部重要的增长极紧密联系,逐步加强了留守儿童工作。
据本次调查统计,有18 个区县成立了由党政领导任组长的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其中,办公室设在妇联的有13个区县,设在精神文明办的有3个区县。南川区、荣昌县、铜梁县、垫江县、巫溪县等6个区县党委和政府研究下发了关于加强留守儿童工作意见。荣昌县政府还把留守儿童工作纳入了惠民工程,设立留守儿童工作试点项目,划拨了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专项工作经费。
各级党政和相关部门紧密结合工作职能,积极开展留守儿童工作,初步形成了多种留守儿童工作模式:
一是代理家长制。南川市于2005年在鸣玉镇率先启动“关爱留守儿童教育工程”,创造了留守儿童“代理家长制”的成功经验在全国全市广泛推广。二是留守儿童托管家园。垫江县委充分发挥社会热心人士及社会团体的作用,建立留守儿童托管家园,对有条件的留守儿童进行有偿托管,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规范管理,收到初步效果。三是寄宿制学校。全市投资4.47亿元,相继建立了307所农村寄宿制学校,接收寄宿制学生?人,较好地解决了外出务工家长的后顾之忧。四是驻村民警管理。涪陵将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服务作为农村警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形成了 “三查”、“四有”“五定期”、“六项工作机制”的留守儿童管理办法,有效保护了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和预防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五是家长学校。全市先后建立了各类家长学校7000多所,加强了对留守儿童监护人的培训和沟通,增强了监护人家庭教育和监护孩子的能力。其中有61所被命名为全国和重庆市“留守儿童示范家长学校”,六是各种关爱活动:市级各部门、各区县广泛开展了“共享蓝天”关爱行动。各级妇联组织开展的“爱心爸妈”和“代理家长”培训活动,各级关工委发挥老同志作用,开展的“代理家长”一帮一活动,各级共青团开展的青年志愿者“手拉手”、建“留守儿童爱心书屋”活动;各级文明委开展的为“留守儿童”送书活动;各级教育部门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建立“留守儿童之家”、留守儿童心理咨询室、留守儿童家长联系热线、留守儿童档案、开通“亲情电话”活动;各级公安、文化等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维护留守儿童权益。
三、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促进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改善,也给经济建设注入了活力。但由于父母一方或者双方外出务工,造成家庭对孩子亲情缺失、管理不周、教育不当等,使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情感、心理等一系列问题日益凸现:
(一)亲情缺失导致的心理问题。
亲情的抚慰与关怀对孩子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占留守儿童82%的中小学生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的时期,对自身变化、人际交往等方面有着自己的理解与认识,同时也面临许多心理、生理、发育等方面的问题和烦恼,需要有渠道倾诉,有亲人安慰。但由于留守儿童的父母长年在外务工,有的半年、一年、甚至几年都难以给孩子打一个电话、写一封信、见一次面,以此维系亲情,勾通思想,倾听烦恼,鼓劲上进,给孩子予以足够的关怀。有的父母多年不与孩子见面,至使孩子遗忘了父母的像貌,更谈不上有何亲情。涪陵区山窝小学有一留守的姐妹俩,其父在外务工意外身亡,老师担心姐妹俩接受不了父亲身亡之事,便在放学时十分有考就的告诉了她们,猜想姐妹俩要非常伤心。然而出乎意料之外∶第二天,姐妹俩高高兴兴地背着书包来上学,对父亲的去世亳无悲伤之感。由于亲情缺失,不少留守儿童表现出感情脆弱、焦虑自闭、性格孤僻、心理逆反,易激动走极端等心理异常。这种亲情缺失对社会的危害是难以估计的!
   (二)监护缺位导致的行为问题。
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照顾、管理、教育是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职责。但据六个区县的调查显示,六成以上的留守儿童至少一年以上才能与父母相聚一次。留守儿童监护人对孩子的行为一般都采取认可态度,当留守儿童有错误时,10%的临时监护人只是随便提醒,9%的监护人则表示要等其父母回来再说。由于缺乏及时有效的约束管教,部分留守儿童纪律散漫,不服管教。调查发现,许多留守儿童在家里不听祖辈教导,在学校不遵守规章制度,经常迟到、早退、逃学、说谎、打架、欺负同学,有的迷恋网吧.游戏厅,甚至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成人混在一起出现违法行为。据涪陵区公安局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1至8月,该区发生留守儿童“下暴”案件6起;抓获青少年违法犯罪221人,其中留守儿童占21%。 
(三)辅导不力导致的学习问题。
一方面,父母一方外出的家庭,留在家里的父亲或母亲由于承担了繁重的家务和田间劳作,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关心关注孩子的学习。负责监护留守儿童的祖辈,文化程度低,同样承担全部家务和繁重的农活,无时间和能力对孩子进行学习辅导。另一方面,不少外出务工的父母认为读书无用,学历高与低,毕业后都要外出打工,因而对孩子的学习不闻不问,更无条件辅导孩子的学习,使留守儿童学习受到一定影响。据六个区县调查显示∶留守儿童成绩优秀的仅占12%、良好的占19%,一般的占58%,很差的占11%。58%的临时监护人认为自身文化低是自己承担孩子学习辅导的最大困难,
(四)监管失控导致的安全问题。
  由于留守儿童系未成年人,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对突发性事件也没有应变和自救能力,没有父母的直接监护,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侵害和利用。加上不少留守儿童上学路途较远,经常起早摸黑赶路,人身安全令人担忧。据六个区县调查显示,留守儿童步行上学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的占28%,一小时以上的占34%,2小时以上的占15% 。经常受邻居、同学以及社会上的青年欺负的占77%,人身安全偶尔或多次遭遇危险的占45%。女孩遭受性侵害的案件也不断发生。垫江县公安局今年先后查获在校教师多次对多名女学生威胁强奸和农村单身男子利用小恩小惠对农村留守女童诱骗强奸案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四、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留守儿童暴露出的许多问题是学校、家庭、社会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一)留守儿童家庭经济普遍困难。
调查发现,留守儿童家庭经济普遍比较困难,其中家庭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占留守儿童家庭的62%,1万元-2万元的占留守儿童家庭的22%,2万元-3万元的占留守儿童家庭的13%,3万元以上的占留守儿童家庭的3%,留守儿童人均生活费每月在200元以内的占50% ,200-300元的29% 。成千上万的年青父母离开土地最质朴的出发点,就是为了多挣钱,为子女提供较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由于经济困难,使外出务工父母无法将孩子带出共同生活。 
(二)父母的文化和家教知识缺乏。 
调查显示,留守儿童父母中,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占48%,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占34% ,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8%,婆婆、爷爷的文化程度更低一些。同时,他们在家庭教育孩子的知识和方法很差,针对性不强。特别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往往与孩子和教师缺乏必要的沟通,甚至部分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连孩子在学校的哪个年级、哪个班、哪个是班主任都不知道。即使是他们对孩子进行教育管理,孩子们往往允耳不闻或者听而不从,很难形成有效的约束力。据我市某校对100名留守儿童的问卷调查,问及“你听从(信服)爷爷、奶奶或者是外公外婆的话吗”,28人选择了“听从”,72人选择了“不听从”。巫溪县下堡镇一名12岁的孩子,被父母寄托在外公外婆家里长达4年。夏天小孩常常偷偷下河洗澡,外公外婆多次教育均无明显改观。有一天,外婆外出干活,将其锁在家里做作业,小孩从阳台翻出,偷偷下河洗澡,不慎被淹死。外公外婆极为伤心,担心难以面对女儿女婿,于是外公选择了逃避:将外婆骗到山上砍柴,先把外婆推到岩下摔死,然后自己也跳崖致死。因留守孩子不听从外公外婆的管教,致使老小三人丧命的教训,实在令人深思。
(三)寄宿制学校经费困难
在一次与留守儿童家长的对话中,有位家长这样说道:“家长只管孩子的穿衣吃饭,教育是学校教师的事,孩子交给学校,由学校管,我们没有什么不放心的。”这位家长的话代表了相当一部分留守儿童家长的看法,也对农村学校的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需要学校给予留守儿童更多的关爱和引导,从而弥补家庭教育的不足。但是现实的农村寄宿制学校,没有编制和经费解决管理寄宿学生生活的专门人员,教师除教学之外,还要承担寄宿制学生的生活和安全工作,工作责任和压力特大,在解决留守儿童的问题上尤显力不从心。许多寄宿学校由于学生食堂面积不足,大多学生取饭后只能站在室外就餐;厕所蹲位不够,造成孩子上厕所排队等候;寝室和床位不足,大多两人甚至三人睡一张床,时有学生在半夜被挤跌到床下的意外事件发生。巫溪县部分寄宿学校的学生寝室分上下床,两名孩子睡一张上铺,三名孩子睡一张下铺,一天夜里,睡在下铺的一个孩子连续三次被同伴挤落床下,最后,他坚决不愿再上床,干脆将被子抱下床睡在地上。
(四)齐抓共管的社会机制未形成
留守儿童工作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齐抓共管。
一是留守儿童工作机制未形成。目前,留守儿童的问题在一些地区引起了重视,采取了一些措施,但还十分不够,责任部门和职责不明确,有效的制度未建立,相应的人员和经费不落实,没有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有效工作机制和统一的政策支撑。
二是社会环境对留守儿童身心的影响。特别是正确思想和错误思想、主流意识形态和非主流意识形态互相交织,加上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的娱乐倾向,互联网良莠不分的各种信息,缺乏父母监护看管的留守儿童更加容易受到侵蚀,影响他们身心的健康发展。 
三是外出务工人员由于各种原因不具备带孩子进城的条件。一方面由于流入地学校容量有限,不能全部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就读,使其不得不把孩子留在农村就读;另一方面外出务工人员也由于经济、住宿等各种条件限制,不能将孩子随同带出,从而形成庞大的留守儿童群体。 
五、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农村留守儿童是我国现阶段城市化进程中出现并将长期存在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同样是民族的未来,祖国的希望。他们是否健康成长,不仅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村家庭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应有之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一)强化党政统筹,建立健全留守儿童长效工作机制
留守儿童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应有之责。各级党政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工作体系,形成党政统筹,社会齐抓共管的农村留守儿童长效工作机制。建议:
--成立由市领导担任组长,市文明办、市教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农办、市民政局、市妇联、团市委、市关工委等相关单位组成的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分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使各部门职责清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委、市政府指定部门承担办公室工作;在此基础上,由领导小组研究提出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工作意见,择机召开全市留守儿童工作会议,布署加强留守儿童的有关工作。
--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各项制度,为留守儿童工作的开展提供制度保障。并将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确保留守儿童工作落到实处。
--政府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投入,设立留守儿童工作专项资金,并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将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其组织协调和重大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加快地区经济发展,消除城乡壁垒,减少留守儿童数量
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最根本是发展经济,减少留守儿童数量。一方面要加快各区县的经济发展,吸引、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在本地就业,减少外出务工人员数量,缩短外出务工农民与子女相聚的空间距离和时间周期,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监护的缺失问题。另一方面要紧紧围绕我市创建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的有利时机,加快消除城乡隔离政策。特别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弱化、消除城乡教育、医疗、就业和住房等制度壁垒,消除城乡差距,让进城务工农民及其子女享有与城市居民平等的权利和社会利益,使进城务工农民子女跟随父母进城生活,减少留守儿童数量,解决留守儿童问题。
(三)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发挥主渠道教育管理作用
学校是广大留守儿童接受教育的主渠道,对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建议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儿童的寄宿学校建设。在每个乡镇中心区域或者人口密集区建立一所寄宿制小学;改善已建寄宿学校的设施。切实解决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设施不足问题,改善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环境;多途径增强农村寄宿学校师资力量。在教职工编制有限的情况下,采取聘用制等多种形式解决寄宿制学校生活老师缺乏的问题;完善或制定农村中小学寄宿现行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为寄宿制中、小学创造良好的办学条件。 
(四)发挥家庭教育功能,增强家长职责
家庭和父母对孩子的关爱和教育是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基础,具有不可替代性。建议进一步提高父母监护的责任意识,加强对父母的家庭教育责任和家教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将家庭教育知识纳入外出务工人员的培训内容;各级农办在组织劳务输出时,要将家庭教育知识和父母对孩子的监护责任纳入有关培训内容,正确处理好外出务工与培养、教育孩子的关系;进一步发挥家长学校的作用,定期对留守儿童监护人的家庭教育知识培训,增强其家庭监护的责任,履行好监护职责;引导父母双方在孩子小学期间,最好能有一人留在家乡务工或务农,就近监护孩子的学习和生活。
政府要加大对家庭教育工作经费的投入,加强有关政策支持;妇联、教委等家庭教育责任单位,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方面的职责,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在留守儿童工作中的作用。
(五)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加大社会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和支持
留守儿童问题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社会问题,仅仅依靠家庭或者政府是不够的,必须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形成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
1、开办“留守儿童托管中心”。目前,在政府资金有限,难以全面建立寄宿学校的状况下,采取政府审核准入、政策倾斜、加强监管、社会爱心人士投资举办“留守儿童托管中心”、“留守儿童乐园”等,让留守儿童离校不离教,离校不离管。
2、发挥村社活动阵地的作用。村社是广大留守儿童生活、成长的地方,对留守儿童具有不可替代的工作优势。建议将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村社对留守儿童的服务功能,加强村社对本村(社)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将留守儿童活动场地建设纳入村建公共活动中心的建设规划,加强留守儿童村社活动阵地建设,丰富留守儿童的校外生活,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
3、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作用。建议充分发挥村社等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作用,将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基层党组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内容,建立基层党员“一对一”联系制度,加强留守儿童的帮扶救助。
4、继续开展“代理父母”等关爱活动。各级妇联、团委、关工委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继续开展好“一帮一”、“手拉手”、“代理父母”等留守儿童关爱活动,积极发动社会各界,为留守儿童办好事、办实事,让留守儿童充分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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