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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担心政府的轻快变成百姓的沉重

(2009-11-20 15:08:08)
标签:

百姓

农民运动会

捐款

报纸

南阳

杂谈

分类: 见谁说谁

 

似乎没有什么悬念,为全国农民运动会捐款的活动如期在举办地南阳开展。

南阳的报纸报道了许多团体、企业、个人为农运会捐款的消息。按照惯例,登上报纸的事迹都属于好人好事。看那些报纸的措辞,也确实强调这是个需要大力表扬和提倡的行为。

报纸是“喉舌”,赞扬的背后应该矗立着政府的期待。没有看到接收部门的拒绝,也表明政府已经笑纳了这笔收入。

政府需要这些捐赠干什么呢?

是举办农运会钱不够吗?那只能说明政府当初的决策不慎重、不科学、不负责,是在争抢一件没有能力完成的事。这不同于老百姓操办红白喜事而收礼,那个既无法预料又不能躲避,就如地震之类灾害的发生。因此大家也就没义务为一个非正确的决策埋单。

如果申办方当初就做好了打老百姓主意的准备,我只能说这种打算不地道,是对百姓颜面的蔑视和利益的觊觎。更应遭到拒绝。

倘若举办的钱非常充足,大家热情相助,只是被看做举办的利润。则政府真有这种认为,那与增加百姓收入的职责也显然相违。许多有实力、有觉悟的普通人都能做到:即便难以拒绝礼金,也会详加登记,以后找机会给这些明确的赠与者更大的回报。但我对政府能否这样做表示怀疑,因为过去频频借修桥修路而被逼着做出的“捐款”,并无享受到任何答谢。

所有的捐赠都应该是自愿,那种“爱心”行为实施后都应该有一种发自内心的轻松和愉悦。没有这样前提,那就不叫捐赠,叫收取,叫交出。伴随的心情必然是无奈,甚至是愤懑。

吃财政饭的单位,如果是将部分财政拨付捐出去,那说明财政拨付大有压缩空间,还不如直接扣掉。让这些单位借捐赠换取荣誉,也是对纳税人荣誉的窃取。

国营单位捐赠,则至少涉嫌国家财富挪用。

如果以集体的名义实为集体里个人钱款筹集的捐出,我也很担心筹集过程是否符合“捐赠”的定义。领导说句话,就直接从职工工资里扣的做法很普遍。通过说服、劝导甚至惩处或奖励的方法实现的“捐赠”,同样不是让人发自内心。

各种形式对捐赠的鼓励和榜样的树立,是另一种施压,不少人只是出于害怕被人被舆论说而“献出爱心”。

倡导者会有放在嘴边的理由:“举全市”之力,办全运之类事,是为了地方经济的更快发展。牺牲短期利益和局部利益就是为了谋求长远增长和整体进步。

没错。这类活动有这样的可能。但一个真正拥有发展动力的地方,那里的人民必然享有更多的思想空间和行为的自主。仔细看看发达地区之所以发达的原因,就会坚信这一点。

一个民众的权益、尊严被随便践踏的地方,不可能实现高速发展。而高速发展的目的原本就是为了给民众更多的精神畅快和选择的自由。

依靠运动会谋利的真正出路是搞好策划,运用商业规则平等互利的去迎取钱财。

如果实在没有这个头脑,那也请友善的做好觉悟培养工作。当然最好的是,让掏钱人的腰包鼓起来,不再为出个十块、八块而呼爹喊娘。

 

 

附:本人年初的一篇文章:蒙蔽与强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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