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平白无故的打人,甚至自己做错了,还借着自己是世界冠军是著名人物打人,就不是光彩的事情了,就把冠军的力量用错了地方。乒乓冠军王浩先生,2天前不知道怎么也学会了国奥队的“飞毛腿工夫”。在北京奥腾达大厦前的绿化花坛,解开裤子欲小便,保安上前制止时,冠军先生连踹了对方4脚,“口中大嚷着自己就是‘著名的王皓’、‘我是世界冠军,打你能怎么着’。” “说话时满嘴酒气,就好像掉进酒缸里一样。”(http://sports.sina.com.cn/o/2008-10-10/13543999509.shtml)
世界冠军是我们所敬重的。可是,得到世界冠军不等于就有了打人的权利和资本。当你得到冠军时候,国家和人民已经给了你荣誉和奖金,也得到了人们的尊敬。可是,尊敬不等于你可以为所欲为。从报道中可以看出,醉酒、随地小便(未遂?)、打人系列行为,没有一个值得肯定。更重要的是冠军内心世界“我是世界冠军,打你能怎么着?”的思维。
成王败寇已经成为国人的惯性思维。可不是一切都是如此。在一个现代和民主的国度,人权和人格才是最主要的。而我们所忽略的恰恰是这方面。于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便不足为怪了。从教练扇队员耳光(扇耳光是极其污辱的人的行为!)到队员蛮横的打人,想必不是偶然的吧?如果一些陋习和思维不改变,以后受到影响的不仅仅是个人了。
很多名人之所以打人,内心的这种膨胀不能不说是最直接的原因。名人应当受到保护,冠军也应当受到保护。但是,他们在得到荣誉和金钱的时候,希望他们自己知道,这一切的取得,不仅仅是国家给的,更多的是普通民众给予的!
这个事情,世界冠军打普通百姓,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可是,反过来呢?那一定是罪大恶极,要从重从快处理了。
当了世界冠军,可以得到金钱和荣誉,可以得到广告和赞助,也能得到尊敬甚至崇拜,但不能得到随便打人的权利!